內設機構

麻陽苗族自治縣財政局內設機構16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新聞宣傳、安全、信訪、議案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政務督查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接待、車輛管理、政府采購及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綜合計劃股(津貼補貼工作辦公室)。承擔財政經濟形勢預測分析,財政五年規劃編製及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津貼及工資福利待遇政策,行政事業單位編製管理及事業單位改革;承擔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承擔土地、礦業權等國有資源收支政策及處置管理;承擔住房政策製定,住房改革預算資金和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承擔彩票和彩票公益金管理。

(三)行政審批服務股(稅政法規股)。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製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並派員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牽頭協調需送其他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督促相關股室在承諾期限內完成相關審批工作;承辦本部門組織或參與其他部門組織的並聯審批,並按權限簽署審查意見;負責本部門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專用單的保管和使用。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稅收法規和財經法規,負責全縣財政法製宣傳工作,負責稅政管理和稅政調研工作,分析反饋有關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參考意見和建議;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辦理一般增值稅退稅初審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和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縣本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四)預算股。研究製定地方財政體製、預算管理製度;編製全縣中長期財政規劃;編製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承擔縣直部門預算布置、審核、批複、調整及公用經費支出標準體係建設項目庫管理工作,辦理預算追加事宜;負責製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方案;辦理與省、市、鄉鎮的財政結算事宜;承擔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的具體工作;負責預算執行與資金調度工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全麵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

(五)行政政法股。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麵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財務管理製度;負責製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承擔統一著裝管理工作。

(六)教科文股。承擔教育、科技、文體廣新等方麵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執行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製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改革的具體工作,按規定管理重大科技的有關專項資金;負責縣本級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

(七)經濟建設股。承擔交通、自然資源、發改、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環保、供銷等部門和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組織實施財政性投資基本建設財務製度,負責財政性投資建設項目財政財務資金管理;負責縣本級城建項目資金預算的編製和執行;會同相關部門(單位)做好項目申報工作;根據縣本級自然資源部門預算的進度核撥專項業務費及項目資金(基金預算保障部分);負責縣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成本核算及成本撥付;負責交通、環保、供銷及相關政策性補貼和糧食風險基金等專項資金。

(八)農業股。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扶貧等方麵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擬訂財政支農和財政扶貧政策製度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特大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防災資金。

(九)社會保障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藥監、殘聯等方麵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分配和管理社會保障資金(基金)支出;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製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政監管工作;編製縣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匯總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企業股(對外經濟貿易股)。承擔經濟和信息、安全生產、商務糧食、旅遊外事、國有資產監管等方麵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研究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政策,研究提出縣財政支持有關行業的政策建議;管理有關專項資金和企業虧損補貼;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製度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編製工作,負責有關縣屬企業財務監管;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旅遊、服務業等專項資金並擬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擬訂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的管理製度及辦法;承擔貸(贈)款的具體管理工作;審核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非貿易購匯人民幣限額。

(十一)金融與債務股(加掛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辦公室牌子)。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金融宏觀調控、金融類企業管理的政策和製度;參與製定地方金融工作管理的政策、製度,研究提出促進金融事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的財務監管和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地方金融類企業的財政補貼和風險補償工作;組織實施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製度和辦法,負責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及風險防範,參與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編製和分配;負責涉農等政策保險的相關工作;聯係省駐麻金融管理部門、銀行保險等機構;負責省農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麻陽辦事處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和金融安全區創建;組織開展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負責PPP工作的規劃指導、項目識別、項目準備、采購、監管和移交以及信息發布、專家庫建設、谘詢培訓、推廣運用、統計研究和績效評價,承擔PPP管理日常工作。

(十二)資產管理股(控製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承擔縣機關事務管理機構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製定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監管等製度和辦法;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界定、資產清查、資產配置、資產使用、資產處置等監管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信息係統,對國有資產實行動態管理;指導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產權交易事項;擬定資產清查的相關政策和製度並組織實施。

(十三)績效管理股。研究製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政策、製度和辦法,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係和評價標準;組織實施縣級財政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健全績效管理信息庫,研究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為製定財政政策和分配財政資金提供依據。

(十四)會計股。負責全縣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製度;參與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五)財政監督檢查股。負責全縣財政監督檢查;擬訂財政監督檢查的製度和辦法,協調財政監督檢查與其他經濟監督的工作關係,研究擬訂強化財政監督檢查的建議或措施;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和財經紀律的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依法進行處理,並依法做好違規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提出完善財稅法規、財會製度和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企業國有資本金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國有資產、地方金融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和政府債務收支行為等其他領域的監督檢查;受理違反財稅法規、政策、製度的重大舉報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局內各股室(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製度和預算的情況;對違紀違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對全縣財政係統財政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十六)人事教育股。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係統教育培訓規劃;承擔財政培訓中心有關管理工作。

信息來源:麻陽縣財政局 發布時間:2025-02-17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