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滕曆
  • 電話0745-5824449
  •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五一東路001號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機構職能

機構名稱:麻陽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 責 人:滕曆

辦公電話:0745-5824449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五一西路001號

機構簡介:

麻陽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28日正式掛牌。主要承擔原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職能職責,同時承擔縣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主要負責:

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擬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製度措施,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製,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係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落實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製度。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製競爭等反壟斷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製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製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全縣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質量分級製度、質量安全追溯製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監督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製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係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製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製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製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係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製,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製度,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製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采用國際標準。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係,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實施知識產權戰略,配合推進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製定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政策和措施。負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係建設,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有關事宜。

十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保護體係建設,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十八、負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按權限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開展知識產權運營體係建設,指導重大經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規範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製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落實消費者谘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係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十、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相關製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二十一、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分類管理製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製度。

二十二、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落實檢查製度,依法查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及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

二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食品藥品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二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製。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管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製,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製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縣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

二十七、派出機構18個

麻陽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18個派出機構。即:高村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郭公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錦和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堯市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岩門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蘭裏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呂家坪鎮市場監督管理所(含銅礦管理處)、江口墟鎮市場監督管理所(8個鎮所),文昌閣鄉市場監督管理所、大橋江鄉市場監督管理所、隆家堡鄉市場監督管理所、舒家村鄉市場監督管理所、蘭村鄉市場監督管理所、譚家寨鄉市場監督管理所、石羊哨鄉市場監督管理所、板栗樹鄉市場監督管理所、和平溪鄉市場監督管理所、黃桑鄉市場監督管理所(10個鄉所),協助、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管轄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信息來源:麻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5-02-17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