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黃昌釗
  • 電話0745-5823210
  •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人社大樓10樓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麻陽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機構簡介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製全縣應急體係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係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製度,組織編製麻陽苗族自治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推進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係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製,推進指揮平台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權限做好駐麻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縣消防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中央及省市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和縣直單位(省、市在麻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製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和安全基礎管理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六)製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製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相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省、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十九)承擔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信息來源:麻陽縣應急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5-02-17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