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歐寶生
- 電話:0745-5883700
- 機構地址:高村鎮富州南路235號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教育局機構簡介
機構簡介:縣教育局是縣人民政府管理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內設機構八個: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政策法規股)、財務股(加掛審計股)、綜治安全股、基礎教育股(加掛藝訓股)、職業與民辦教育股(加掛成人教育股)、基建股、人事股。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製訂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和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參與基礎教育地方教材的審定,全麵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五)統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及民辦教育等工作;協助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督導與評估。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性措施;負責統計和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以及國外政府和組織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管理全縣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和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係統的穩定工作。
(八)依據《教師法》規定,在職責範圍內,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和申報、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檔案管理和考核獎勵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製定縣內各類學校編製管理,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教育係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統籌管理各類高等、中等學曆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做好高校畢業生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參與和指導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製度改革和就業創業工作。
(十)統籌管理全縣語言文字工作,製定全縣語言文字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範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一)管理全縣各類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歸口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縣教育係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