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消除電力安全隱患及用電秩序整治的通告

發布時間:2018-12-04 08:44 信息來源: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索引號:431200/2019-065189 文號:麻政發〔2018〕15號 統一登記號:MYDR-2018-00007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全部公開 信息時效期:2023-12-04 簽署日期:2018-12-10 登記日期:2018-12-10 所屬機構: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所屬主題:規範性文件 發文日期:2018-12-10 公開責任部門: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MYDR-2018-00007

麻政發〔2018〕15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關於消除電力安全隱患及用電秩序整治的通告

為有效保護電力設施,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切實規範用電秩序,打擊竊電、違法用電和破壞電力設施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懷化市人民政府關於保護電力設施整治用電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堅持安全用電,嚴禁各種形式的竊電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實施擅自接線用電、繞過計量裝置用電、使用竊電裝置用電及其他竊電行為。農業生產用電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和表計,不得擅自搭火。

二、用戶應當按照用電計量裝置計量值及時足額繳納電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電費。

三、嚴禁阻礙農網改造電力建設項目施工、農改表計安裝。農改電力建設項目應當符合電力發展規劃,任何人不得在電力建設項目中強買強賣、強攬工程、搭車收費。

四、嚴禁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非法出售、收購電力設施廢舊器材。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強化用電秩序整治,做好群眾工作,推動農網改造電力建設項目施工。電力行政執法部門要與公安部門加強配合,開展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涉電違法行為。對破壞、阻擾用電秩序整治工作,造成電力設施損壞或者他人損害的,依法追究相關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電力設施和舉報違法行為的義務,有權製止危害、盜竊電力設施及竊電行為,舉報電話:0745-5882501。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