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問題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辦結目標 處理和整改情況 是否辦結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X3HN202405220127 1、劉某某家老屋與舉報人家老屋共牆,為排出自己家裏的汙水,在2015年把兩家共用的老牆拆除掉,新挖一條小坑用以排汙水。

2、未安裝導流管,汙水浸入舉報人家的搖井,導致井水不能飲用。

3、小坑上未遮蔽,致使舉報人家經常聞到惡臭,嚴重影響舉報人的正常生活。

4、劉某某家修建的涵管將汙水排入小溪,汙染了下遊三個村的環境衛生。

懷化市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不屬實。

1、劉某某家老屋與舉報人家老屋共牆,為排出自己家裏的汙水,在2015年把兩家共用的老牆拆除掉,新挖一條小坑用以排汙水問題不屬實。2024年5月23日下午,懷化市漵浦縣低莊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針對反映問題開展核查,2024年5月24日懷化市漵浦縣委書記鄭湘組織懷化市生態環境局漵浦分局、漵浦縣農業農村局、低莊鎮人民政府等相關單位到低莊鎮吉家衝村現場督導。根據懷化市漵浦縣低莊鎮人民政府留檔的雙方糾紛材料中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6〕湘12民再16號)證明,在2012年6月,舉報人自家修建房屋時已經拆除了後半幅牆。舉報人所說的新挖小坑,是2014年10月31日,被舉報人拆除前半幅牆形成,並不是2015年後特意挖的排汙小坑。根據現場踏勘,該小坑相當於兩個房屋的宅基地間隙,用於導流屋簷水。

2、未安裝導流管,汙水浸入舉報人家的搖井,導致井水不能飲用問題不屬實。通過現場調查,舉報人家中水井位於所說的小坑前方,與排水小坑相連。被舉報人家中未養殖豬、羊等大型牲畜,僅圈養幾隻雞,未存在養殖汙水通過小坑外排。且被舉報人家中也修建了化糞池,生活汙水不存在通過小坑外排現象。而且該小坑是用來導流屋簷水(雨水),所以未有汙水影響到舉報人家中水井。

3、小坑上未遮蔽,致使舉報人家經常聞到惡臭,嚴重影響舉報人的正常生活問題不屬實。被舉報人家中未有養殖汙水,生活汙水通過化糞池處理,不通過小坑外排,舉報人反映的小坑內也沒有排汙痕跡。並且在懷化市漵浦縣低莊鎮吉家衝村村委會召開的被舉報人四鄰的屋場會上,鄰居同樣表示未有惡臭氣味。

4、劉某某家修建的涵管將汙水排入小溪,汙染了下遊三個村的環境衛生問題不屬實。舉報人反映的涵管,根據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中了解到為雙方共同排水使用,流向懷化市漵浦縣低莊鎮吉家衝村的小溪。經過現場踏勘,該涵管處以及排水土渠幹燥且無排汙痕跡。在召開的屋場會中四鄰也表示未存在排汙入溪現象,不存在汙染下遊三個村的問題。

不屬實 處理情況:無

整改情況:無

已辦結
2 D3HN202405220043 1、沿著武陵濕地公園周邊和國道有許多散亂砂石廠,砂廠生產的汙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沅江。

2、無封閉式廠房、集塵設施和降噪措施。

3、省督察組督察之後,白天的情況有所改觀,晚上還是有噪聲影響和汙水排放。

懷化市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沿著武陵濕地公園周邊和國道有許多散亂砂石廠,砂廠生產的汙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到沅江問題不屬實。2024年5月23日、24日,由沅陵縣水利局牽頭組織開展了兩天排查,均未發現湖南五強溪國家濕地公園及國道周邊存在非法砂石加工廠,湖南五強溪國家濕地公園範圍外及國道周邊現存有的沅陵縣國控辰發集團下屬的7家砂石加工廠自去年10月開始均自行停產,目前正在按市生環委辦公室2024年3月22日《關於沅陵縣非法砂石碼頭(非法砂堆)問題整治的交辦函》(懷生環委辦函〔2024〕5號)文件要求,進行廠區封閉式廠房建設、按標準安裝完善降塵降噪設施設備、廠區清汙分流、國土手續辦理等整改工作,無加工廢水直排沅江現象。該7家砂石加工廠分別是筲箕灣鎮洞底砂石加工廠,於2023年12月停止生產;麻溪鋪鎮拱裏砂石加工廠,於2023年12月停止生產;沅陵鎮鹿溪口砂石加工廠,於2024年2月停止生產;沅陵鎮泥灣頭砂石加工廠,於2024年2月停止生產;太常便民服務中心沙金灘砂石加工廠,於2024年2月停止生產;官莊鎮寧鄉鋪砂石加工廠,於2023年10月停止生產;五強溪鎮老紙廠砂石加工廠尚未建成。

2、無封閉式廠房、集塵設施和降噪措施問題屬實。

3、省督察組督察之後,白天的情況有所改觀,晚上還是有噪聲影響和汙水排放問題不屬實。在今年省第二輪生態環保督察期間,位於沅陵縣清浪鄉高坪村,既不在湖南五強溪國家濕地公園內,也不在國道邊的在建張官高速2標段一廢石再利用碎石加工點(湖南鼎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次受到群眾投訴,沅陵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聯合到現場進行了處理和處置。該碎石加工點不在濕地公園範圍內及周邊,也不在國道沿線周邊。3月28日,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向該碎石加工點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該碎石加工點立即停止未批先建、非法排汙的違法行為,並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在環評手續獲批前、汙染物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前,該碎石加工點不得恢複生產。該碎石加工點在停產期間未發現有擅自開工生產跡象。考慮完善相關審批手續難度較大,該碎石加工點決定自行拆除碎石加工設施設備,於5月20日自行擬定了詳細的拆除方案,預計5月31日前全部拆除完畢。5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聯合縣自然資源局對該碎石加工點拆除現場進行了檢查,現場正在進行拆除前的清理現場和轉運產品等工作。該公司為加快拆除設施設備和清運碎石,有夜間施工情況會產生施工噪聲,但並非碎石加工生產噪聲。現場約談了湖南鼎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和張官高速2標段項目部負責人,要求嚴格按照拆除方案時間節點落實到位,消除環境影響。

部分屬實 製定整改方案,對砂石加工亂象整治到位,做好生態恢複 處理情況:

按2024年3月22日市生環委辦公室《關於沅陵縣非法砂石碼頭(非法砂堆)問題整治的交辦函》(懷生環委辦函〔2024〕5號)文件精神,沅陵縣國控辰發集團下屬的7家砂石加工廠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部門具體要求,進行廠區封閉式廠房建設、按標準安裝完善降塵降噪設施設備、廠區清汙分流、國土手續辦理等整改工作。計劃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情況:

1、湖南鼎標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於5月20日自行擬定了詳細的拆除方案,5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沅陵分局聯合縣自然資源局對該碎石加工點拆除現場進行了檢查,該公司正在進行拆除前的清理現場和轉運產品等工作,預計5月31日前全部拆除完畢。

2、進一步加強濕地公園、國道周邊砂石加工點的排查和立行立改等工作,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未辦結
4 X3HN202405220006 1、芷江鎮七裏橋村芷江裕信康洗滌經營部距舞水河30米,該廠至今未接入市政管網。

2、洗滌化料大量使用含磷產品,洗滌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排舞水河,每天產生廢水400多噸,導致其排入舞水河附近總磷、化學需氧量、陰離子表麵活性劑等汙染因子嚴重超標。

3、該洗滌經營部環評批複為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排放標準,但該廠自2014年成立經營以來,一直未運行水汙染防治處理設施。該廠遇到檢查前接到消息,臨時啟動汙水處理設施,應付檢查。

懷化市 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經調查核實,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1、芷江鎮七裏橋村芷江裕信康洗滌經營部距舞水河30米,該廠至今未接入市政管網問題屬實。按照環評批複“洗滌廢水和軟水製備係統排水通過改造的汙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表4之一級標準部分回用於洗滌工序,其餘排入舞水河”要求,該洗滌經營部廢水經自建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各項汙染物指標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後外排。

2、洗滌化料大量使用含磷產品,洗滌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排舞水河,每天產生廢水400多噸,導致其排入舞水河附近總磷、化學需氧量、陰離子表麵活性劑等汙染因子嚴重超標問題不屬實。芷江裕信康洗滌經營部使用的洗滌劑為一洗白生物洗衣粉,據國家輕工業香料化妝品洗滌用品質量監督檢測站廣州站《檢驗結果》顯示,一洗白生物洗衣粉五氧化二磷<0.04%,符合Q/LYG001-2023《一洗白生物洗衣粉》標準要求。據現場核查,洗滌廢水經該廠建設的廢水處理係統處理達標後排入舞水河,入河排放口未發現異常,根據運行台賬,該廠日用水量為100噸/天,廢水綜合處理係統運行正常。2024年5月22日,芷江裕信康洗滌經營部委托具備資質的監測公司對廢水總排放口開展了自行監測,結果顯示,排水中總磷、化學需氧量、陰離子表麵活性劑等汙染因子均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排放標準。

3、該洗滌經營部環評批複為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排放標準,但該廠自2014年成立經營以來,一直未運行水汙染防治處理設施,該廠遇到檢查前接到消息,臨時啟動汙水處理設施,應付檢查問題不屬實。經現場核查,該洗滌廠汙水處理設施運行正常,運行台賬記錄清晰,沒有發現臨時啟動汙水防治設施應付檢查的痕跡。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芷江分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對芷江裕信康洗滌經營部進行監督管理,履職盡責,采取“四不兩直、隨機抽查、現場監管”等方式開展現場檢查。據現場檢查記錄顯示,自2013年以來,懷化市生態環境局芷江分局對該洗滌經營部檢查時,其汙染處理設施均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部分

屬實

處理情況:

2024年5月24日,懷化市芷江生態環境監測站對該洗滌經營部廢水總排放口開展了監督性檢測。

整改情況:

加強監管,根據檢測結果開展進一步工作。

階段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