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發〔2023〕2號

關於印發《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區):

現將《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江口墟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防洪工作會議精神及安排部署,為確保江口墟鎮在遭受災害時,救災應急工作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提高應對災害的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江口墟鎮防汛抗旱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幹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幹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幹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社區)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製。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幹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幹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係與職責 

(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 導 員:王  軍  鎮黨委書記

指 揮 長:李  瓊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黃  興  鎮黨委委員、副書記

          黃  俊  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孫楷峻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滕錦輝  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陳曉明  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張愛珍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楊水剛  鎮黨委委員、人大副主席

          江國強  副鎮長

          周  鑫  副鎮長

成    員:張  勝  防汛抗旱負責人

黃  挺  財政所所長

胡  芳  黨政辦主任

陳驚濤  黨建辦主任

滕  傑  社會事務辦主任

滕羅聃  經濟發展辦主任            

陳  曦  應急辦主任

向紅青  綜治辦主任

滕  飛  政務中心主任

陳懷生  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黃  軍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李  迪  派出所所長

田  恒  司法所所長

張忠華  自然資源所所長

孫心強  供電所所長

趙  益  衛生院院長

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鎮水利辦,由張勝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鎮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

2.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置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4.負責發布災情信息,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三)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搶險救災村民轉移安置組

組  長:黃  興    

副組長:楊水剛 孫楷峻

成  員:張  勝  黃  挺  陳驚濤  陳  曦  孫源蔚

舒保樺  周尚騰  劉共平  龍世興  龍軍平張忠華  黃  軍  周  林  舒  勇  張武生龍緒偉  符前元

職  責:負責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2、社會維穩組

組  長:黃  俊

副組長:滕錦輝  江國強  

成  員:滕  飛  黃前亮  滕  傑  陳  澤  張玉坤

李智鵬  向紅青  唐  偉  李  迪

職  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並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

組  長:張愛珍

副組長:趙  益

成  員: 滕羅聃  陳懷生  肖麗萍  龍玉萍  向慧玲

趙曉長

職  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陳曉明

副組長:周  鑫

成  員:胡  芳  陳  鐵  滕召勇  周尚剛  舒長清

田  恒  張開華  孫心強

職  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四、防汛抗旱相關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村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製定本村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報鎮防汛抗旱辦公室備案。在汛期來臨之前,按照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麵細致的安排,確定防汛第一責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幹人員,並簽訂防汛安全責任書。

2、各村防汛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負總責。

3、防汛分片包幹人員要堅決服從第一責任人的命令,並按要求對包幹地區進行認真的汛前、汛期、汛後三個環節的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包幹區第一責任人,並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書麵材料,並及時處理,不留後患。

4、對轄區內的河道、溝渠、易發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點地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對阻礙防汛工作的違章建築物,要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堅決予以拆除。

(二)其它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鎮派出所、綜治辦:負責維護災區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製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2、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製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3、電力、電信和郵政部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信及郵路的暢通。

4、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後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利站:負責對災區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未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組織災區重要水利、供水等設施的搶險修複工作,提出恢複重建方案。

6、衛計辦: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製、醫療救護和衛生監督工作,報告、發布疫情信息,負責疾病防治藥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7、財政所: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五、預防和預警機製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係,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製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幹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幹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製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幹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幹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幹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縣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隊,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社區)委會的幹部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製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成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匯報。      

2、幹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工作,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七、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製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指揮長批準請假,並安排好自己責任範圍內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間出差下鄉時,應向防汛抗旱指揮部說明去向和聯係方式。

(二)各村、各單位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有電話的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製度健全,記錄完整,值班交接手續齊全,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下達,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三)各村防汛抗旱組織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體現服從大局、團結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匯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