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負責人:張平平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城東行政中心
郵編:419400
電話:0745-5822181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7月1日-9月30日)
第一條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製工作條例》《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麻陽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懷辦(2024)13號)和《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懷化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製規定和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3個單位職責機構編製調整方案及懷化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15個單位機構編製調整方案的通知》(懷辦〔2024〕28號)和《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懷化市數據局和懷化市民族宗教事務局2個單位和懷化市司法局機構編製調整方案的通知》(懷辦(2024)29號)以及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對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數據和政務服務工作的有關要求,製定本規定。第二條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辦)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麻陽苗族自治縣數據局牌子。
第三條縣政府辦為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誌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誌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協助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同誌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對有關問題進行協調,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誌決定。
(五)辦理中央、省、市和縣政府領導同誌的批示,並督促落實。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六)負責組織人大代表批評、意見、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
(八)負責優化全縣經濟發展環境工作。
(九)協調指導財稅金融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機關的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
(十一)歸口管理縣政府辦直屬事業單位。
(十二)負責統籌推進數字麻陽、數字經濟、數字政務、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組織實施全縣大數據戰略、智慧城市建設。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
(十三)協調推進數據要素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數據製度建設,研究提出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建議措施,指導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牽頭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和地方指標標準規範。指導數據交易場所建設發展。
(十四)組織擬訂有關數據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協調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布局建設。負責統籌推進數字政務基礎底座的建設管理。
(十五)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組織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全縣數據領域國際和區域合作。
(十六)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協同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跨領域跨行業數字化轉型,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十七)協調推進數據領域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重大科技攻關。
(十八)在具體承擔數據製度建設、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數據標準規範、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政務服務管理等職責中,履行相應數據安全職責,負責擬訂相關數據安全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九)協同縣委網信辦開展網絡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和監管工作。
(二十)統籌協調、規劃指導、監督評估全縣政府係統電子政務工作。統籌推進、監督協調全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統籌全縣“互聯網+監管”係統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體係建設。
(二十二)指導、協調、推進全縣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工作。
(二十三)維護營商政務環境。協調、推進全縣行政效能工作。
(二十四)統籌規劃、監督考核全縣政府係統網站、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管理。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務新媒體工作。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下設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
負責縣政府辦的日常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安全生產、綜治維穩、基層減負、鄉村振興、績效考核、巡視巡察整改、文明創建、民族團結等重點工作。
(二)黨建室
承辦縣政府黨組及縣政府辦黨組的組織、宣傳、意識形態、統戰、黨風廉政建設等黨的建設工作。
(三)文電室
承擔縣政府及縣政府辦的政務接洽事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文電的審核、校對和有關文電的起草及文件、電報和領導講話等材料的印製工作;負責文電的收發、登記、送閱、交辦、反饋、清退、立卷、歸檔等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印章管理;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文書檔案管理;負責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全縣政府係統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和公文處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
(四)會務室
負責縣政府召開的全縣性重要會議及其他重要會議的相關
(五)經濟調查研究室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的起草;負責起草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和縣政府、縣政府辦重要綜合性材料;參與起草縣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參與全縣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麵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參編縣內相關地方誌書、內部刊物;負責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係、綜合情況,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處理有關工作。
(六)財務後勤室
負責縣政府辦公務車輛管理;負責縣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後勤服務和上級、外地政府領導來麻陽的公務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用品和設備的采購、保管和維護;負責縣政府辦固定資產管理及基建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離退休幹部後勤服務的管理;審核、轉報縣政府辦及縣政府有關部門經濟計劃;負責縣政府辦和縣政府有關部門經費收支的管理,確保辦公室開展各項工作經費保障,協助工會落實好幹部職工的工會福利等。
(七)政工室
負責縣政府辦幹部職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負責縣政府辦的人事、老幹、機構編製、衛生健康、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辦公室績效考核和幹部職工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負責辦公室工作人員出國(境)的呈報和政審工作;負責組織辦公室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幹部職工工資調整,退休人員手續辦理;負責聯絡縣人民政府處級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工作;負責製定縣政府辦機關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八)督查室
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重要決定、決策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和情況綜合;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縣政府督促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等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督促檢查和通報;負責組織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九)優化辦
負責落實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製。負責組織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實施和督導、檢查、考核工作,對產業園區、縣直有關部門營商環境工作進行統籌和指導。負責受理、轉辦、跟蹤涉及營商環境的投訴舉報;協同配合相關部門對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負責收集全縣營商環境相關意見、建議及工作信息,開展調研分析並提出措施、建議,為縣委、縣政府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提供服務;完成省、市優化辦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調糾辦(城建辦)
根據縣領導的指示督促、督辦和協調跨區域權屬糾紛。承辦有關土地、城建等方麵的綜合協調及督查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城建方麵決策事項。
(十一)總值班室
承擔縣政府值班工作,負責上傳下達;協助縣政府領導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協調處理;負責突發事件信息匯總、信息上報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信訪接待、登記、交辦並收集辦理情況;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各類會議通知下發。
(十二)財稅金融辦
指導協調財政、稅務、金融等方麵的工作。
(十三)數據政策規劃股
承擔數字麻陽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數據製度建設工作,擬訂數據要素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文件、管理製度和地方指標標準規範。擬訂數字麻陽、數字經濟、數字政務、數字社會規劃。研究提出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數據製度建設、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數據標準規範、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數字政務建設中的相關數據安全政策。統籌推進全縣數據領域國際和區域合作、協同開展網絡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和監管工作。
(十四)數據資源和數字經濟股
承擔協調實施全縣大數據戰略有關工作。承擔推動數據資源匯聚、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工作。統籌協調全縣數據資源管理,編製數據資源目錄,擬訂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製度,協調推進公共數據確權授權,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指導數據交易場所建設發展。組織實施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發展規劃。協同研究擬訂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跨領域跨行業數字化轉型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
(十五)數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股
承擔協調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布局建設工作,擬訂有關數據基礎設施布局規劃並推動實施,統籌推進數字政務基礎底座的建設管理。組織協調全縣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規劃、計劃管理工作,負責對全縣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進行前置技術審查,組織驗收和運營評價。統籌全縣“互聯網十監管”係統建設和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數據領域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重大科技攻關,組織數據領域新技術推廣,協同推動數據要素相關學科專業體係和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製度改革股
組織實施全縣數字政務相關規劃。統籌推進全縣數字政務的應用創新。統籌協調、規劃指導、監督評估全縣政府係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指導、監管政府信息化建設運營企業。統籌推進、監督協調全縣“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政務服務平台移動端建設運營。負責指導、協調、推進全縣行政審批製度改革和編製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和“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負責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的指導管理。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體係建設,承擔縣政府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政務輿情回應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縣政府係統網站和政務新媒體開辦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評價和督查問責等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縣行政效能工作,督促行政機關提高辦事效率。維護營商政務環境。統籌、協調“縣長信箱”來信辦理工作。
第五條縣政府辦(縣數據局)機關行政編製為37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8名,督查專員(副科級)2名(其中1名兼任督查室主任);內設機構負責人職數16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製11名,人員隻出不進。
第六條縣政府辦(縣數據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根據機構編製管理權限,由縣政府辦(縣數據局)黨組決定、報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備案的機構編製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