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殯葬改革,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同時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傳統喪葬習俗,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殯葬管理條例〉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麻陽苗族自治縣火葬區與允許土葬區劃分方案》(以下簡稱《劃分方案》)。現將有關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與必要性

殯葬改革是一項移風易俗的社會改革,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科學劃定火葬區與允許土葬區,是依法推進殯葬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我縣作為苗族自治縣,部分區域特別是山區、少數民族聚居區,曆史上存在土葬習俗。製定本《劃分方案》,旨在明確政策界限,統籌推進殯葬改革與尊重民族習俗,實現殯葬管理的規範化、法治化、人性化。這對於節約有限的土地資源、保護綠水青山、減輕群眾喪葬負擔、樹立文明節儉殯葬新風、促進鄉村振興和社會文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二、 起草依據

1. 法律法規依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殯葬管理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

2. 政策文件依據:國家、省、市關於殯葬改革的係列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殯葬事業發展規劃》等。

3. 現實依據:麻陽苗族自治縣城鄉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縣域內人口分布、地理環境、交通狀況、喪葬習俗等實際情況。 

三、 劃分原則

在《劃分方案》起草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下原則:

1. 依法依規原則:嚴格遵守國家和省級殯葬管理法律法規,確保劃分工作於法有據。

2. 因地製宜原則:綜合考慮我縣作為少數民族自治縣的特點,以及不同區域的地理條件、人口密度、喪葬習俗、群眾接受程度等因素,不搞“一刀切”。

3. 循序漸進原則:尊重曆史和現實,在保障基本殯葬公共服務供給、加強宣傳引導的基礎上,穩妥推進火葬區劃定和實施工作。

4. 節約環保原則:引導樹立綠色殯葬理念,鼓勵和推廣節地生態安葬方式,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

5. 尊重習俗原則:對曆史上以土葬為主要習俗且暫不具備推行火葬條件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域,依法劃定為允許土葬區,並加強規範管理,倡導文明、節儉、科學的喪葬禮儀。

6. 保障民生原則:注重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充分考慮劃分方案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配套完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設施。 

四、 《劃分方案》主要內容 

《劃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 總體要求:明確劃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2. 劃分標準與範圍;

3. 組織實施:明確劃分方案公布實施的責任主體、時間節點和相關要求。

4. 管理措施;

5. 保障機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保障經費投入、強化宣傳引導、嚴格監督檢查等內容。

五、 起草過程

縣民政局牽頭成立了工作專班,深入學習研究相關政策法規,赴部分鄉鎮開展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聽取鄉鎮幹部、村(社區)代表、少數民族群眾代表、相關領域人士的意見建議。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起草了《劃分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後,書麵征求了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相關單位(如自然資源、林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族宗教、發改、財政等)的意見,並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眾征集了意見。根據各方反饋意見進行了多輪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本《劃分方案》(送審稿)。

六、 需要說明的事項

1. 關於民族習俗的尊重:《劃分方案》嚴格遵循《殯葬管理條例》中“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的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聚居區域予以充分考慮。

2. 關於動態調整:《劃分方案》是基於當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接受程度製定的。隨著條件變化,將按照法定程序對火葬區和允許土葬區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和適時調整。

3. 關於配套建設:《劃分方案》的實施需要加快完善城鄉殯葬服務設施網絡,特別是火葬區的殯儀服務能力和允許土葬區的公益性安葬設施建設,這是確保方案順利實施的關鍵。

4. 關於宣傳引導:將製定詳細的宣傳解讀方案,廣泛宣傳殯葬法規政策和《劃分方案》的具體內容,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營造有利於殯葬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本《劃分方案》已經過必要的研究論證和征求意見程序,內容合法合規,符合我縣實際,具備了提請審議的條件。

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