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增長穩市場主體決策部署,針對當前疫情衝擊影響部分行業企業困難增多,以及金融機構內生動力不足、外部激勵約束作用發揮不充分等問題,近日,人民銀行印發《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製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長效機製,著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創業、穩經濟增長。
《通知》指出,要健全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製,增強敢貸的信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探索簡便易行、客觀可量化的盡職免責內部認定標準和流程,推動盡職免責製度落地。加快構建全流程風控管理體係,提升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識別、預警、處置能力。落實好普惠小微貸款不良容忍度監管要求,優先安排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核銷。積極開展政銀保擔業務合作,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簡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
《通知》強調,要強化正向激勵和評估考核,激發願貸的動力。各金融機構要牢固樹立服務小微經營理念,在經營戰略、發展目標、機製體製等方麵做出專門安排,提升金融供給與小微企業需求的適配性。完善成本分攤和收益分享機製,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嵌到內部定價和傳導相關環節,提高精細化定價水平,推動普惠小微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進一步改進完善差異化績效考核,加強政策效果評估運用,持續優化地方融資環境。
《通知》要求,做好資金保障和渠道建設,夯實能貸的基礎。發揮好貨幣政策工具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用好降準、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持續增加普惠小微貸款投放。科學製定年度普惠小微專項信貸計劃,確保普惠小微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增速,全國性銀行要向中西部地區、信貸增長緩慢地區和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傾斜。加大小微企業金融債券、資本補充債發行力度,積極開展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多元化信貸資金來源渠道。繼續完善普惠金融專營機製,探索形成批量化、規模化、標準化、智能化的小微金融服務模式。加強部門聯動,常態化開展多層次融資對接,提高融資對接效率,降低獲客成本。
《通知》明確,要推動科技賦能和產品創新,提升會貸的水平。健全分層分類的小微金融服務體係,強化金融科技手段運用,合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拓寬小微客戶覆蓋麵。加快推進涉企信用信息共享應用,豐富特色化金融產品,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滿足小微企業靈活用款需求。發揮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係統、供應鏈票據平台、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作用,便利小微企業融資。發揮普惠性支持措施和針對性支持措施合力,加大對重點領域和困難行業的金融支持力度。
近年來,人民銀行深入開展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持續優化金融政策體係,加強傳導落實,督促引導金融機構優化內部資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2022年4月末,普惠小微貸款餘額20.7萬億元,同比增長23.4%,連續36個月保持20%以上的增速,普惠小微授信戶數5132萬戶,同比增長41.5%,是2019年末的1.9倍;4月新發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利率5.24%,處於曆史較低水平。
下一步,人民銀行將加強組織實施和政策宣傳解讀,加快落實穩經濟一攬子措施,督促和指導各金融機構認真抓好《通知》落實落細,努力打通長效機製落地的“最後一公裏”,切實提升小微金融服務質效,支持小微企業紓困發展,助力通過穩市場主體來穩增長保就業保基本民生。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製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建立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製(以下簡稱長效機製),著力提升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意願、能力和可持續性,助力穩市場主體、穩就業創業、穩經濟增長,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持問題導向,深刻認識建立長效機製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小微企業是發展的生力軍、就業的主渠道、創新的重要載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發展,要求金融係統加大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明顯增長、信用貸款和首貸戶比重繼續提升。近年來,金融係統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自覺提高政治站位,服務小微企業取得積極成效,但金融機構內生動力不足、外部激勵約束作用發揮不充分,“懼貸”“惜貸”問題仍然存在。加強和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關鍵要全麵提高政治性、人民性,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從製約金融機構放貸的因素入手,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立長效機製,平衡好增加信貸投放、優化信貸結構和防控信貸風險的關係,促進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麵、降價,支持小微企業紓困發展,穩定宏觀經濟大盤,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健全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製,增強敢貸信心
(四)積極開展銀政保擔業務合作。各金融機構要積極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見貸即擔”“見擔即貸”批量擔保業務合作,減少重複盡職調查,優化擔保流程,提高擔保效率。深化“銀行+保險”合作,優化保單質押、貸款保證保險等合作業務流程,助力小微企業融資。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會同相關部門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理提高擔保放大倍數,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擴大對小微企業的覆蓋麵,降低或取消盈利性考核要求,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適度提高代償比例。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風險補償基金,為小微信貸業務提供風險緩釋。
三、強化正向激勵和評估考核,激發願貸動力
(五)牢固樹立服務小微經營理念。各金融機構要切實增強服務小微企業的自覺性,在經營戰略、發展目標、機製體製等方麵做出專門安排,對照小微企業需求持續改進金融服務,提升金融供給與小微企業需求的適配性。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逐步轉變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國有企業等的傳統偏好,扭轉“壘大戶”傾向,減少超過合理融資需求的多頭授信、過度授信,騰挪更多信貸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七)改進完善差異化績效考核機製。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強化績效考核引導,優化評價指標體係,降低或取消對小微業務條線存款、利潤、中間業務等考核要求,適當提高信用貸款、首貸戶等指標權重。將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情況與分支機構考核掛鉤,作為薪酬激勵、評優評先的主要依據。合理增加專項激勵工資、營銷費用補貼、業務創新獎勵等配套供給,鼓勵開展小微客戶拓展和產品創新。做好考核目標分解落實,確保各項保障激勵政策及時兌現,充分調動分支機構和一線從業人員積極性。
(八)加強政策效果評估運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認真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推動金融機構將評估結果納入對其分支機構的綜合績效考核。加強財政金融政策協同,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情況與財政獎補等掛鉤。繼續開展區域融資環境評價,完善評價體係,加強評價結果運用,推動地方融資環境持續優化。
四、做好資金保障和渠道建設,夯實能貸基礎
五、推動科技賦能和產品創新,提升會貸水平
(十四)健全分層分類的小微金融服務體係。開發性銀行、政策性銀行要加強對轉貸款資金的規範管理,確保用於小微企業信貸供給,並圍繞核心企業創新供應鏈金融模式,探索為其上下遊小微企業提供直貸業務。全國性銀行要發揮“頭雁”作用,充分運用網點、人才和科技優勢,切實滿足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需求,提高融資可得性和便利性。地方法人銀行要強化支農支小定位,將增加小微信貸投放與改革化險相結合,充分發揮貼近基層優勢,形成特色化產品和服務模式,重點支持縣域經濟和小微企業發展。
(十五)強化金融科技手段運用。各金融機構要深入實施《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銀發〔2021〕335號文印發),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強組織人員保障,有序推進數字化轉型。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作用,合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創新風險評估方式,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拓寬小微客戶覆蓋麵。聚焦行業、區域資源搭建數字化獲客渠道,拓展小微金融服務生態場景,提升批量獲客能力和業務集約運營水平。優化企業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及業務流程,為小微企業提供在線測額、快速申貸、線上放款等服務,提升客戶融資便利性。科技實力較弱的中小銀行可通過與大型銀行、科技公司合作等方式提升數字化水平,增強服務小微企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