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啟用新版許可證,“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合並為“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與“建設用地批準書”合並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完成“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