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人:田錫

黨政辦公室工作職責

起草黨委、政府文件及各種文稿;負責來文來電辦理,及時、準確、保密、統一;具體做好黨委、政府有關會議和會務工作;調查研究、編發信息、總結經驗、宣傳典型做好對內對外宣傳工作;做好公車管理,公務接待、印章管理,電話管理,物資采購及其他行政事務;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工作具體聯絡人:田錫     電話:15526163717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人:舒樂晶

黨建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是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根據鎮黨委黨建工作部署,製定和實施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指導基層黨組織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做好發展對象的審查工作及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協同紀檢等部門查處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深入基層調研,總結推廣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提高發展黨員工作水平。二是抓好黨員教育工作。製定和落實鎮黨委的黨員教育計劃,創新形式,拓寬渠道,豐富內容,增強教育的針對性;發現和糾正黨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製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實;對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定期調研,向鎮黨委和縣委組織部提出意見和建議。三是抓好黨員管理服務工作。創新黨員管理服務工作新舉措,加強黨員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做好黨員檔案管理、組織關係接轉和黨費收繳等工作;做好基層黨建信息化平台相關數據的更新、維護和黨內統計工作,處理一般性黨員信訪事項;認真落實好黨內關懷和幫扶工作機製涉及的有關事項。四是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麵掌握本鎮範圍內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總結推廣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經驗;分析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建設麵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與建議;指導基層黨組織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流動黨員管理等製度,並監督落實;指導基層黨組織的成立、變更和調整,做好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組織、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有關黨的建設各項活動。五是抓好其他組織工作。積極完成縣委組織部和鎮黨委交辦的其他黨建工作任務。六是抓好人事工資編製社保工作。積極完成鎮內幹部調動、新增等異動相關手續。

工作具體聯絡人:舒樂晶     電話:15348459100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人:曾滕鋒

經濟發展辦公室工作職責

承擔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鄉鎮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企業和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發展和推進城鄉一體化要求,提出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招商引資、產業發展相關工作,積極扶持規模企業和特色產業的發展;統籌推進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工作;履行政府綜合統計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開展轄區內統計調查和各類普查工作。

工作具體聯絡人:曾滕鋒     電話:18163991276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人:廖夏桃

社會事務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衛生健康等相關工作

承擔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宣傳、流動人口管理、數據統計、村級計劃生育督導檢查和計劃生育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公共衛生事業的管理;負責農村合作醫療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農村健康教育,提高群眾衛生保健意識。

工作具體聯絡人:廖夏桃    電話:18874579257

(二)負責鄉村振興等相關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本鎮扶貧開發項目的規劃、申報和組織實施;負責扶貧對象的調查摸底、建檔立卡和低收入人口的動態監測管理;負責扶貧信息收集、核定及報送工作;負責產業扶貧項目的調查、儲備、上報和組織實施,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做好欠發達地區勞務培訓和轉移輸出;負責扶貧金融信貸管理監督工作;協助縣級有關部門對扶貧項目的工作進度、質量和資金管理進行監督;負責聯鎮包村扶貧單位的銜接、聯絡和服務工作。

工作具體聯絡人:廖夏桃    電話:18874579257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負責人:田成亮   

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工作職責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生態文明、環境保護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和組織實施本轄區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題規劃;積極開展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綠色社區的創建工作;掌握本轄區內的汙染現狀及治理情況,建立汙染源檔案,積極配合上級環保部門做好排汙申報登記和排汙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嚴格初審並及時上報審批,項目建成後配合縣級環保部門進行驗收;督促本轄區範圍內的汙染防治和節能減排工作的實施;及時處理好群眾來信來訪,做好汙染糾紛的調解和汙染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田成亮   電話:15874567925

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沈毅

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職責

承擔研究製定綜合治理規劃並負責實施,會同鎮司法所,協調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認真解決突出的社會治安和重大疑難糾紛問題,做好社會穩定和信訪工作,搞好調查研究,掌握本鎮治安形勢和綜合治理工作狀態;組織開展社會不穩定因素和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統一受理、調解、處置各類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協調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組織排查、協調整治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問題;組織做好特殊人群服務管理、護路護線聯防、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和反邪教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沈毅     電話:13367455926

七、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人:黃  林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勞動保障服務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社會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工作;負責轄區內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調查統計、建立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動員組織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崗培訓,為外出打工的民工辦理有關手續和提供相關服務,指導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和組織勞務輸出等工作;負責建立農村人才信息平台,搞好儲備和跟蹤服務;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李小英     電話:13874497568

(二)負責民政保障服務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民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協調鎮抗災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災情,接受、管理、登記、分配、發放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減災活動;負責鎮五保供養和農村敬老院相關工作;負責鎮擁軍家屬、烈士褒揚、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指導開展雙擁創建活動、負責優撫對象撫恤、優待、補助金的發放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行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組織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負責申報、審核、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工作,辦理醫療救助申報工作;協助上級相關部門對民間組織進行監管、做好鄉鎮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鄉鎮婚姻、殯葬的宣傳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張誌成   電話:18307428877

(三)負責林業相關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林業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林業管理、技術指導、谘詢服務、技術推廣、規劃管理;協助調處山林糾紛;發放相關木材運輸證件;組織指導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疫工作;依法管理本轄區的林木、林地、野生動植物;實施森林采伐限額製度,指導、檢查、監督林木采伐,管理森林資源,建立資源檔案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夏小飛     電話:13974598402

(四)負責水利相關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水利和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水資源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設保護、灌溉管理、汙水排放、水環境治理及轄區內農村安全飲水、水行政監察、工程測量、小型民間施工、防汛抗旱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雷利剛     電話:15115105915

(五)負責安全生產監督和交通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組織和協調轄區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職責監督檢查轄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協助上級主管部門或受上級主管部門委托,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予以當場糾正或責令限期整改;及時上報重大安全生產信息和問題;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覆蓋麵和普及率,建立本鎮行政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基礎工作台賬;配合交管部門加大路麵管控力度,指導開展農村道路交通違法勸導和查處工作;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做好農村交通事故現場維護、善後調解處理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沈毅   電話:13367455626

(六)負責文化綜合服務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民族宗教、文化、體育、農村廣播影視、旅遊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娛樂和體育活動;組織舉辦各種藝術展覽和各類文化藝術講座、培訓班,輔導和培訓農村基層文藝骨幹及農村文化能人,活躍群眾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級文化室並協助和輔導其開展工作;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科技、文化信息,為當地的經濟建設服務;搜集、整理民間文化遺產,開展好文物保護法宣傳,協助做好轄區內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工作;協助和指導各行政村(社區)組建文藝演出隊開展演出活動;對農村文化事業、民間藝人以及轄區內的文化市場進行管理;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舒相軍    電話:18374518968

(七)負責規劃建設服務工作

宣傳貫徹各級有關規劃、建設、房地產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村民和小城鎮住房建設與管理;負責鎮、村規劃編製實施管理;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用事業管理;負責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及農村危房改造工作;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汙水處理、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和集鎮汙水處理工作;負責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和中國傳統村落的申報、保護性規劃編製、項目申報及實施保護和管理;負責轄區房地產市場監管及房屋安全管理;協助縣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規劃、建設、房地產行政執法監察工作;負責農村建房、集鎮規劃區內私人建房的選址、鄉村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配合上級住建部門對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建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築工程施工許可、房地產預售許可的核發工作;負責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申請的審核和報批;負責依據主體功能區的劃分,推動落實科學合理的產業發展布局、生態功能區布局;完成鎮黨委、政府及其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田成亮    電話:15874567925

八、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人:張文長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農業、農技、農機等相關工作

負責農業技術、農業新產品、農業投入品等有關實驗、示範的應用與推廣、指導、谘詢、服務、培訓、農產品檢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及良種繁殖、植物檢疫與保護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農村能源建設等工作;負責農機安全生產及農機產品的使用管理維修、質量監督、谘詢指導、推廣服務工作,負責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及有關培訓、農機購置補貼等工作;負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鑒證及糾紛的調解;負責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辦手續的審查,並登記土地承包台賬;負責各種惠農政策落實和涉農收費的監督;對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監督管理;負責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三資(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財務審計;負責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規範化建設,依法做好合作社登記指導工作;及時上報有關農業信息情況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張文長     電話:13974506276

(二)負責畜牧水產等相關工作

負責畜牧水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疫情測報,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畜牧水產安全生產監管,畜牧水產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和推廣、養殖技術服務等工作;指導上報有關畜禽水產業信息情況等工作;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具體聯絡人:賈  雄    電話:13874594598

九、政務服務中心

負責人:  沈毅   聯係電話:13367455626

依照授權,麵向轄區各類企業和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受理行政審批事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谘詢、釋疑、信息發布、資料發放事項;應用網上政務服務平台,按照“基層窗口受理、材料網上流轉、主管部門審批、基層窗口反饋”的模式,實行“一口受理”、“一站辦結”,讓群眾在基層便民服務中心就近辦事;做好與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日常聯係、重大項目辦理及業務對接、協調等相關事項。

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人:張誌成     聯係電話:18307428877

受委托或授權,開展轄區內規劃建設管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農、林、水、文化、旅遊、土地等各方麵的綜合行政執法。

十一、紀檢監察室

負責人:聶方清     聯係電話:15869930120

監督檢查本鎮紀檢監察對象對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製度等貫徹執行情況和黨的政治紀律、民主集中製、公共權力、勤政廉政等維護情況;受理檢舉、控告、申訴紀檢監察對象違法亂紀案件,協助黨委、政府開展黨風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設。

十二、司法所

負責人:趙  平     聯係電話:13487550940

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調解疑難、複雜的民間糾紛;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組織開展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教育和幫助;指導管理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製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依法治理工作,為鎮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鎮人民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鎮人民政府交辦的維護社會穩定的有關工作。

十三、國土資源所

工作人員:劉開勝     聯係電話:15399836222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工作;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工作、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協助編製土地開發、整理、複墾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農村村民、城鎮居民建設用地的調查、選址定點、麵積核定(須經兩名國土員簽字,所長核審後方可上報)報批有關工作及批準後的組織實施(三到場)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用地轉集體土地征用、占用、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材料的組織和呈報工作;協助做好土地評估、土地交易工作;參與做好土地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確保圖、數、實地“三一致”;協助做好有關地籍調查、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協助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參與探礦權、采礦權設置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壓覆床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有關工作;協助調處礦業權屬糾紛,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落實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屬地地質災害巡查;對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落實情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進行督查;協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質環境資源的動態監督工作和地質遺跡的保護工作;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及時發現、製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做好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承辦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