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加掛資產管理股牌子)

負責組織重大調研,起草重要文稿和綜合材料,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行政審批和權力清單統籌、督查督辦、安全保密、新聞發布、接待、後勤服務等日常工作;負責議提案辦理統籌工作;承擔機關資產、車輛等辦公設施的維修、管理。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和縣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授權,擬訂全縣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參與指導國有企業的改革、改製與重組;負責本部門及下屬單位所有資產的管理。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幹部職工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教育培訓及機構編製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呈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流動人員管理;指導相關行業職業培訓工作;承擔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三)財務股

承擔與本部門工作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和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審計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

(四)經濟指標綜合股

製定並組織實施本部門、縣直部門績效考核的相關指標和考核辦法;負責統籌全局各項經濟指標和項目建設的數據搜集、整理、分析、匯總;與上級、同級各部門搞好數據、指標對接、協調工作;負責局屬機關、二級機構及所轄企業的績效考核;開展日常績效目標察訪核驗工作,檢查考核對象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五)企業安全監管股

指導、協調工商貿易企業和局屬二級事業單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配合有關安全監管部門淘汰落後的、不安全的生產能力,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並協調實施相關的應急預案,參與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定期向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抄告核準備案項目清單;配合指導、監督大型商場和市場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場所(加油站、油庫)的網店布局規劃和行政許可工作,組織打擊成品油非法經營行為;負責大型商務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經營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製定本係統環境保護的目標及治理計劃,並提出實施規劃的具體方針和措施;協助環保汙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製定本係統防汛抗旱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參與檢查防汛抗旱工作,及時上報相關數據;負責綜治維穩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各項中心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

(六)對外經濟貿易股

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係建設。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製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製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組織擬訂全縣吸引外商、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對外經濟合作及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計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組織協調在境內外舉辦的國際型商品展覽會等外貿促進活動的參展計劃及實施;指導外商投資促進活動;依權限實施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依權限進行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報批;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合同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和報批工作,受理、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管理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谘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

(七)商貿流通發展股

擬訂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係,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動商貿物流體係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服務貿易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服務外包發展、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縣服務和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12312”商務舉報投訴的受理及處理,負責提供商務領域法律、法規、政策的谘詢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

(八)市場建設和運行調節股

擬訂促進市場體係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係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係建設;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係建設,促進產銷對接;擬訂市場運行調節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全縣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牽頭商務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商貿物流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電子商務股

統籌全縣跨境和境內電子商務工作,製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促進麵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係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係。

(十)科技創新發展股

擬訂全縣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承擔全縣重大科技決策谘詢製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全縣創新調查製度,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推進全縣創新體係建設和科技體製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措施,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並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全縣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組織開展科研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擔建立縣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製相關工作,承擔縣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工作,實施全縣科技報告製度。會同有關方麵研究提出縣級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擬訂全縣科技重大專項實施辦法。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推動全社會科研經費和財政研發經費投入。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劃項目,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相關領域平台、基地建設實施。

(十一)農村與社會科技發展股

擬訂科技促進全縣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和政策,提出相關領域的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相關領域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指導全縣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科技扶貧工作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辦理外國專家來麻工作許可,推動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國內科技專家服務團隊吸引集聚機製和重點外國專家聯係服務機製,承擔重點外國專家服務工作,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係建設工作,承擔與縣外地區、與外國科技創新合作與交流事宜;推進本縣與外地科研機構、大學、大型企業及縣際、區域間科技合作,負責湖南省科學技術獎的推薦申報工作。擬訂縣級基礎研究及應用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提出縣重點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推動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

(十二)工業投資和運行調節股

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工作;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和推進新型工業化計劃,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相關行業規劃編製工作;編製工業、信息化領域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提出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並組織實施,擬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目錄;按規定權限做好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領域縣級財政性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研究提出資金安排預算。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及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編製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主要預期經濟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日常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有關新型工業化工作進行考核、督查;指導協調工業化、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股

研究提出促進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監測與分析非公有製經濟和中小企業的運行;擬訂政策重點扶持中小企業的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推進工業企業節能、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承擔工業企業節能目標的考核;組織實施工業企業節能監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非公有製經濟的發展;承擔中小企業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融資擔保的服務與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中小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全縣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開發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係建設;組織新技術、新產品及新工業的研發推廣;推進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產學研合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四)信息化股

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負責智慧麻陽的建設規劃,並牽頭組織實施工作;編製信息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承擔利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的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相關的計劃及重點項目,做好信息化試點示範、標準規範化、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全縣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擬訂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和標準規範;協調跨部門電子政務業務係統建設;推動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建共享;協調、指導互聯網域名的使用;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係的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登記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係統與基礎信息網絡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擬訂無線電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製;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基礎設備和技術設施的建設及其運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