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學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嚴格落實上級通知要求,按照“陽光安置”原則於930日前完成2021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認真進行聯合審檔和檔案數字化工作,規範退役士兵黨員管理,開展保密教育培訓,探索實施待安置期退役士兵到縣直單位、鄉鎮跟班學習製度。落實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即退即交即接”,舉行返鄉迎接儀式,在縣主要交通站場營造光榮返鄉濃厚氛圍。

(二)有力開展就業創業工作。下半年將迎來夏秋退役季,提前做好調研工作,全麵落實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政策,對接市場需求開展培訓,加強退役士兵複學入學服務,改善退役軍人知識結構,提升自身競爭力。定向推送就業信息,組織好線下招聘活動,推動退役軍人穩定就業。

(三)提升服務保障精準性。結合優待證申領常態化開展建檔立卡,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年底前全縣退役軍人及其他優撫對象建檔立卡應建盡建,並以此為基礎提供更精準服務,進一步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將真情服務落實在經常、融入到日常。

(四)全麵落實優待撫恤政策。繼續全麵開展優待證申領工作,不斷豐富優待證優待內容,營造全社會尊軍崇軍良好氛圍。按月足額發放優撫對象等人員優待撫恤補助,做好重點優撫對象二次醫療報銷等工作。

(五)傳承弘揚英烈精神。加快縣烈士陵園除險加固恢複工程進度,盡早恢複陵園正常功能。開展好9·30烈士紀念日公祭活動,加強對烈屬關心關愛,進一步做好烈士父母關愛工作。用好烈士褒揚紅色資源,加強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把縣烈士陵園建成少先隊實踐教育營地(基地)。

(六)做好退役軍人信訪服務工作。進一步壓實信訪工作責任,按照《信訪工作條例》等依法依規做好退役軍人信訪服務工作,對接解決好退役軍人軍屬合理訴求,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中心工作。持續深化“清廉機關”創建,壓實鄉村振興後盾單位幫扶責任,開展創文創衛工作,助力人居環境治理提升,常態化開展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