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信訪工作意義非凡、責任重大。2020年全縣信訪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麵落實中央和省、市信訪工作決策部暑及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緊緊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聚焦矛盾糾紛源頭預防治理、聚焦突出問題化解,大力推進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以信訪工作的高質量發展服務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020年全縣信訪工作目標:“一通二保三減少”。“一通”,即確保信訪渠道暢通;“二保”,即依法保護群眾合法權益,依法保護基層幹部的工作積極性;“三減少”,即減少越級上訪、減少集體上訪、減少信訪積案。

圍繞信訪工作目標,按照工作總體思路,主要抓好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政治引領

1.堅持用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信訪工作是黨的政治工作的重要陣地,政治性是第一屬性。做好今年的信訪工作,必須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扛起政治責任,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優勢,統籌運用各方資源力量,綜合運用各種方法手段,形成綜合治理工作格局。

2.充分發揮信訪聯席會議的協調督導作用。堅持把信訪聯席會議作為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的重要抓手,充分發揮信訪聯席會議機製作用,切實加強對疑難複雜信訪積案的研究指導和協調處理,發揮專項工作小組對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牽頭處理作用,嚴格落實信訪事項的主辦和協辦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

3.加強信訪隊伍建設。各級各部門要明確1名領導主抓本單位(鄉鎮)的信訪工作、明確1至2名工作經驗豐富對群眾感情深厚的信訪幹部,歸口負責本地區、本部門、本係統信訪工作的統籌協調和信息報送。按規定落實信訪工作人員崗位津貼。

4.規範信訪業務辦理。嚴格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湖南省信訪條例》有關信訪事項的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按照國家信訪局《信訪事項簡易辦理辦法(試行)》要求,對事實清楚、責任明確、易於辦理的信訪事項,加快流轉速度、縮短辦結時限。全麵落實訴訪分離、依法逐級走訪和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通過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信訪工作水平。

5.打造網上信訪主渠道。按照省裏的統一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積極配合做好信訪業務職能輔助係統建設應用。加強群眾走訪的係統錄入工作,做到應錄盡錄,防止體外循環。加大網上信訪的辦理實效,強化督查督辦,確保及時受理、高效辦結,堅決杜絕超期受理、超期辦理的情況。

6.開展“三無”鄉鎮創建活動。貫徹實踐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鄉村治理體製機製創新,對年度創建成功的“三無”鄉(鎮)進行獎勵,即全年鄉(鎮)無赴省進京非訪和越級訪、無規模集體訪、無因信訪問題引發的極端惡性事件。

(三)進一步推動問題化解

7.強化矛盾糾紛排查和源頭治理。要注重源頭預防問題,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要注重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要依托基層組織建設和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基層信訪、綜治、公安、司法等資源力量,廣泛吸納鄉賢人士、積極分子、“五老人員”等作為信息員、調解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理、早化解。要突出全國“兩會”、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5周年、中國人民誌願軍抗美援朝出國作戰70周年等重大會事活動,積極構建反應快速的信訪信息報送通報和落地查人反饋機製,強化信息共享、聯動處理。

8.紮實開展領導幹部接訪下訪。縣領導每月固定安排一天接訪,縣直部門和鄉鎮領導每周安排一天接訪。縣領導接訪當天,所分管部門或者當天涉訪問題較多的部門需安排一名領導陪同接訪,確保簡單信訪問題當場處理答複、複雜問題及時高效受理,提高信訪事項辦理實效和群眾滿意度。同時要采取約訪下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領辦包案等方式,深入群眾,有針對性地解決信訪難題。

9.紮實推進信訪矛盾化解攻堅。認真抓好國家、省、市交辦的“四重攻堅”信訪事項的辦理,著力化解一批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問題、重點人員的信訪事項。圍繞全縣的信訪積案存量,特別是到市赴省進京越級訪和集體訪問題,進一步壓緊壓實“五包一”責任,按照“三到位一處理”要求,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紮實做好問題化解。管好用好信訪救助資金,按規定審批使用,促進問題有效化解。

10.全麵推行“最多訪一次”做法。積極創建“人民滿意窗口”,強化硬件建設,優化服務環境,按照“來訪必登、有訪必接、初訪必辦、重訪必交、未辦必督”的要求完善製度機製,整合縣鄉兩級資源力量,對疑難複製信訪問題,及時開展聯合接訪、聯合調處,推動問題及時就地化解,切實提高接訪處訪能力。

(四)進一步強化工作保障

11.全麵加強回訪核實和督查督辦。根據省、市安排,加大信訪事項第三方回訪工作力度,做到群眾來信來訪100%回訪、100%考核,失職行為100%問責,回訪數據納入考核範圍。要進一步加大信訪辦理調度、通報力度,對不滿意信訪件和領導接訪包案信訪事項開展跟蹤督查督辦,推動問題真交實辦。

12.進一步加大依法治訪工作力度。從政法委、公安、司法、信訪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依法治訪工作專班,對信訪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和非正常上訪行為,及時進行研究討論,依法果斷采取訓誡、拘留等措施。各級各部門的接訪幹部要積極做好信訪活動中違法行為的證據固定和收集。

13.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各級黨政機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本係統的信訪工作負總責。黨政機關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落實“一崗雙責”,對職權範圍內的信訪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建立信訪事項辦理核查問責機製,對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引發的信訪突出問題開展專項督查問責,公開曝光問責情況。對重複信訪、越級上訪和進京非訪突出的單位和鄉鎮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實行專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