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政發〔2023〕13號

關於印發《蘭村鄉2023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鄉屬各單位:

為有力推進2023年後期蘭村鄉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整治提升工作,改善農村環境衛生,建設美麗蘭村,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印發修改後的《蘭村鄉2023年城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請參照文件,結合實際落實。

蘭村鄉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蘭村鄉2023年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

  

為了切實做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考核評比工作,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根據《麻陽苗族自治縣2023年度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麻辦〔202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蘭村鄉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方案。

一、評比時間

從2023年9月起,每月對全鄉10個村委會環境整治提升工作進行評比,並對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情況累積匯總、獎罰兌現、季度調度。

二、評比內容與占分比例

評比內容:現場檢查(50分)、縣鄉交辦問題整改(15分)、宣傳報道素材提供(15分)、完成日常工作清單任務(15分)、工作創新(5分),加減分項(加分項最高不超過10分,減分最高不超過10分)。

三、現場評比方式

1.采取提前通知,定期檢查的方式,整合縣級打擂台現場檢查相關內容,優化檢查方式,提高檢查效率。即由鄉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辦公室牽頭,組織鄉村幹部覆蓋10個村進行檢查(檢查村部人居環境、村部所在組人居環境、村組公路、入戶道路、河流或水庫、小溪、溝渠的衛生情況及農戶“九整潔”示範戶、“美家美婦”示範戶等工作落實情況)。

2.按照“分類考核、限期匯總、統一排名”的辦法,每次檢查完成後,及時匯總情況、量化評分、簽字確認,統一排名並,並將檢查情況及時會議通報。

四、考核評比要求

1.實行獎罰兌現。每月對排名第一的村授“流動紅旗”。按月度排名情況進行獎罰,對前第一名、第二名的村、優秀的保潔員(限2名/村)、美家美婦示範戶(限2戶/村)分別給予不同價值的物資獎勵;對倒數第一名、第二名的村分別從縣安排到村的人居環境經費扣罰300元、200元(若後兩名每月考評分值達到85分,不予以罰款)。凡在縣級以上檢查中,迎檢村迎檢結果導致鄉級排名位於全縣後三名的,從縣安排到村的人居環境經費扣罰縣處罰金額的30%。每年因人居環境工作在縣對村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十差”村的,從縣安排到村的人居環境經費扣罰30%。

2.強化季度調度。每季度召開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打擂台專題會議,對全鄉工作推進情況進行分析研判,表揚先進,鞭策後進。對評為“紅旗”村的在全鄉季度會議上作典型發言;對評為“第十名”村的,由鄉黨委書記或者鄉長對支部書記進行約談,並責令其在全鄉季度會議上作表態發言。

3.落實執紀問責。將村委會每季度人居環境整治考核得分匯總後,作為年終得分,推薦年度統計排名靠前的村作為全縣“十佳村”或優秀村的的候選名單,作為年終評先評優的一個依據。

4.嚴格考核紀律。所有檢查組成員須嚴格遵守“八項規定”等廉潔自律的要求,不得接受村所送土特產、禮品、有價證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