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立和平溪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和政發〔2023〕38號
關於成立和平溪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村、鄉直機關各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複和心理健康促進工作體係和服務網絡,完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保障體係,減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規範的基本醫療、康複和心理健康服務,推動實現精神衛生工作規劃相關工作目標,根據上級相關要求,決定成立和平溪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現將組成人員及主工職責通知如下:
一、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和名單
組 長:朱德偉 18273843748 (鄉長)
副組長:周小林 15274503131 (鄉黨委委員、政法委員)
成 員:張曉慧 13874445983 (綜治辦主任)
薛祖軍 17670423863 (綜治專幹)
陳 勇 18874590099 (鄉派出所所長)
譚湘平 18390379993 (鄉衛生院院長)
各村黨支部書記
周宗剛 15111577073 大坡村書記
高 林 18974595031 大溪村書記
劉小金 14786528578 和平溪村主任
黃呈檢 13762937421 株木村書記
黃秀小 18374529280 毛坪村書記
黃 恒 15115298768 珠寶寨村書
黃良剛 13874574119 金溪村書記
二、工作職責
派出所:負責接處警中涉及有危險性或傾向的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的送診;對依法應當實施住院治療的患者,其監護人有阻礙實施住院治療或者患者擅自脫離住院治療情形的,協助醫療機構對患者實施住院治療;被人民法院決定強製醫療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應在公安機關強製醫療所或由政府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執行強製醫療;協助衛生計生部門對治愈出院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隨訪,督促監護人落實日常監管和治療措施。配合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篩查;配合街道開展個案管理。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共享。
綜治辦: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並將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的考核,同時建立通報製度。
衛生院: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病報告、監測預警工作;健全四級管理治療網絡,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社區治療康複管理,及時落實納入管理的貧困患者規範使用安全經濟、療效好、副作用小的二代抗精神藥物,提高治療效果;督促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依法開展診療活動,為貧困患者製定診療方案,嚴格執行醫保政策,確保患者病有所醫。
民政辦:建設精神康複中心,要加強指導精神殘疾康複機構建設,落實城市“流浪乞討”、“三無”等精神障礙患者的生活救助,進一步完善貧困和流動有肇事肇禍傾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救助政策,落實相關醫療救助。全麵開展精神殘疾康複提升工作,做好精神殘疾患者的殘疾人證核發,落實持證精神殘疾人救助政策,維護精神殘疾患者的合法權益,實現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共享。
村委會:成立由村幹部、民警、民政、殘聯等工作人員和醫生以及誌願都參加的關愛幫扶小組,幫助患者及家庭解決治療、日常管理、康複指導、生活等方麵問題,形成網格化服務管理模式。
和平溪鄉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