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24年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委發〔2024〕10號
關於印發《2024年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
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鄉直各單位:
為了加強對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工作的整治,結合本鄉實際,現將《2024年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中共和平溪鄉委員會
和平溪鄉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2024年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紮實推進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化管理,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實現精準救助,按照上級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部署安排,結合我鄉民政工作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和民政兜底保障政策,集中治理救助對象認定不精準、動態管理不及時、“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等突出問題,以及推進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和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製建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特別是城鄉低保應保盡保工作規範實施,全麵提升基層社會救助服務水平及精細化動態化管理水平,切實發揮社會救助在鄉村振興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點
(一)“錯保”“漏保”問題。各村對照城鄉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認定的條件和標準,嚴格依法加強動態管理,集中時間對本鄉城鄉低保對象及低保邊緣家庭“單人保”進行一次全麵排查,對不再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清退保障範圍,特別對死亡對象要及時注銷;其次結合鄉村振興、殘聯、醫療保障等部門提供的數據信息,切實加強對存在致貧、返貧風險家庭的監測力度,對符合低保政策的要及時納入低保範圍,對符合“單人保”條件的及時納入“單人保”,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切實解決“錯保”“漏保”問題。
(二)“人情保”“關係保”問題。各村對財政供養人員和村委會幹部、低保經辦人員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的對象進行徹底清理。對隱瞞情況,通過拆戶、搭戶或易地申報等套取低保的逐戶清理,對主動退出低保的視為動態管理,但經舉報或調查出來的違規低保,必須將所領取的違規低保金由所在村進行追繳。
(三)“拆戶保”問題。各村要加大排查力度,對發現有“拆戶保”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要對照政策並視其家庭的實際情況,符合整戶保的要納入整戶保,符合“單人保”的要實行“單人保”,不符合保障條件的要及時清退保障範圍。
(四)核算不精準問題。各村要嚴格對照救助的條件和標準,對在冊城鄉低保對象和救助對象家庭收入情況重新進行一次全麵核算,要依據政策開展自查自糾,著力解決精準救助問題。
(五)“動態管理不及時”問題。各村每月向各鄉鎮報送低保對象新增、退出及死亡情況,由鄉民政辦匯總後每月向縣民政部門報送低保對象新增、退出及死亡情況。鄉民政辦在信息係統中核對低保家庭財產、收入及死亡情況,及時實施動態管理。
(六)巡察、審計交辦問題。鄉民政辦和各村要認真開展專項巡察、審計“回頭看”,對巡察、審計、信訪、舉報等交辦反映的問題,要組織開展專題調研、重點督辦、直查直辦,切實做到邊排查、邊整改、邊提升,使交辦反映的問題能夠及時整改到位。
三、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24年5月20日前)
召開全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會議,製定《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對專項排查整治進行全麵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建立工作台賬,細化工作職責,確保工作落實。
第二階段:全麵排查(2024年6月20日前)
1.對已納入保障範圍的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全麵複核,核查救助檔案,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會議記錄、證明材料等檔案材料不完善,申報、審核、審批等手續不完整,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公開不規範等問題。對於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家屬有國家公職人員、服刑人員或群眾有異議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實施重點核查,對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清退出保障範圍。
2.認真落實低保政策,做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點核查是否嚴格落實動態管理,實現“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工作目標。
3.落實精準補差救助。鄉民政辦按規定進行家庭收入核算,充分發揮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台的作用,確保社會救助“凡進必核”,達到新申請對象、已享受社會救助對象信息化核對兩個100%。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2024年7月5日前)
各村針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清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要抓緊整改相關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群眾訴求解決不到位、工作作風不實等問題,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第四階段:全麵總結(2024年7月30日前)
各村深入剖析專項整治排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通過自查自糾、督促檢查、整改落實等措施,精準解決專項整治排查工作中發現的具體問題,剖析問題成因、找準根源,推動強化監管、完善政策、健全製度、堵塞漏洞。鄉民政辦對專項整治工作各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形成綜合報告,對工作不到位的村予以通報,並督促限時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摸排工作要求,堅決查處和懲治社會救助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和平溪鄉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鄉黨委書記田小霞任組長,鄉長朱德偉任常務副組長,分管領導張佳任副組長,其他黨政班子成員任成員,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於鄉民政辦,民政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
(二)嚴格審核審批。鄉民政辦要認真落實審核主體責任,申請受理要做到100%,初審入戶調查要做到100%,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要做到100%,公開公示要做到100%。各村進一步規範申請、辦理、核算評估等程序,確保審核準確;嚴格執行公示公開製度,各村要在同定公示欄公開低保政策和審核審批結果,並長期公示救助對象名單,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三)狠抓工作落實。按照項目化推進、台賬式管理有關要求,建立工作台賬並按月更新,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和鞏固提升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鄉民政辦及時向縣民政局領導小組定期報送工作情況。
(四)強化輿論引導。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正麵宣傳為主,積極總結、宣傳、推廣專項治理中的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低保專項治理的良好氛圍。要研究製定應急處置預案,積極防範和妥善處置信訪、輿情事件。
(五)做好信息報送。鄉民政辦要及時收集匯總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紮實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8月1日前報送《2024年麻陽苗族自治縣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情況表》至縣民政局社會救助股。
附件:《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中共和平溪鄉委員會
和平溪鄉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和平溪鄉城鄉低保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田小霞 鄉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朱德偉 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張 佳 副鄉長
成 員:田積良 鄉黨委副書記
歐俊平 鄉人大主席
張曉慧 鄉紀委書記
周小林 鄉黨委委員、宣傳委員、政法委員
李 軍 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武裝部長
段師偲 副鄉長
各村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民政辦,由劉婷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