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和平溪鄉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和政發〔2023〕6號
關於印發《和平溪鄉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鄉直各單位:
經鄉人民政府研究通過,現將《和平溪鄉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和平溪鄉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和平溪鄉202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做好我鄉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減少因火災給國家和人民財產帶來的損失,切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結合本鄉實際情況,特製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製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為重點,全麵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以及國家、省、市、縣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全鄉範圍內不發生森林火災,切實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生態環境安全。為全鄉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二、基本原則
(一)防管並重。堅持預防在先、防管並重的防火原則,細化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險期間,全麵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違反規定者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嚴禁在林內和林緣開荒種地,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
(二)責任聯動。鄉人民政府行政負責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具體抓,鄉農業辦公室和其他鄉政府工作人員單位幹部包村,村幹部和護林員包農戶,護林員包山頭,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層層追究責任。
(三)群防群控。加強森林防火應急隊伍的規範化建設,在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基礎上,加大宣傳力度,動員社會方方麵麵的力量,實行聯防聯治,群防群治,形成齊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點。3月15日至11月1日是全鄉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時期,要確保巡查監控到位;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災科學撲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點環節,要防範到位;兒童、弱者、精神病患者、進入林區人員和車輛、林區及周邊作業人員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點人群,要監管到位。
三、責任分工
(一)各村委會負責轄區內護林及森林防火工作,製定本村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組建本村撲火隊伍,發生火災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及時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並視情況向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匯報;在林區出入口設立警示標誌,加強對出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管理;組織人員對野外燒荒行為的檢查,深入各村進行森林防火宣傳;監督管理本地區護林員,全方位、全天候開展對林區巡查活動;層層落實責任。
(二)鄉農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工作,具體安排落實巡山員責任地塊,協調各村委會聯合行動,督促檢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全麵檢查森林防火責任落實情況;確保森林防火監控指揮係統正常運轉,及時監控火情,搞好預警;組建森林防火專業撲火隊,積極撲救森林火災;組織實施對全鄉護林員業務培訓,提高護林員素質;積極與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溝通協調,及時反饋上報情況;負責在防火戒嚴期,對野外用火行為的查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頒布的《森林防火條例》,對野外用火及破壞森林資源的直接責任人 上報縣森林公安部門進行處罰。
(四)鄉人民政府及各村委會負責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利用廣播深入宣傳森林防火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全社會關注,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五)聯村幹部負責與所包村對接聯係,幫助解決問題,協助村委會統一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專人,定期深入村委會,檢查、指導、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製度和措施落實情況。
四、經費落實
(一)組建4名專職護林員,21名建檔立卡貧困戶護林員。具體安排好各個護林員的負責區域,完善落實相關責任。其中專職護林員的誤工補助按10000元/年直接劃入護林員個人賬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護林員每人工資10000元/年直接劃入個人賬戶。
(二)各村委具體安排落實季節性巡山員責任,加強完善各林區的巡查力度,主要巡查期間為3月15日至11月1日,其中季節性巡山員鄉政府按每年2000元/人實行森林防火補助,補助資金直接劃入村集體賬戶。
(三)清明防火期間,各村設卡卡點的臨時防火人員按照正常誤工進行補助,誤工補助資金具體參考時下小工費。
(四) 設立森林防火專項獎勵資金,年底對積極落實相關工作的森林防火工作人員按每人200元進行獎補。
(五)其他相關森林防火資金落實。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追究。各相關單位、村委會要從講政治的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堅決克服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一件大事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來抓,把各項工作抓嚴、抓細、抓實。認真落實森林防火責任製,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親自部署。同時,要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區有人護、村屯有人包、責任有人擔”,一旦發生火災,層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二)加強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工作,使“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
(三)從嚴巡護查處。森林防火戒嚴期,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組織人員對重點部位的火災隱患進行排查整改。同時,在林內要道和出入口設立檢查站,增加巡查人員,進行全方位、不間斷巡查,全體森林防火工作人員要延長工作時間,進行死看死守,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四)科學合理調度。森林防火期間,各單位要通力合作,緊密配合,協同作戰,為撲救森林火災提供保證。鄉林業和水利辦公室、相關村委會要科學合理調配人員、防火物資,避免盲目無序現象。一旦發生火情,鄉人民政府領導及撲救人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撲救。
(五)加強火情預警。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製度,確保上傳下達信息通暢。各村委會防火期間必須有領導帶班,一旦發生火情,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逐級上報,並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六)加大督查力度。鄉紀委、鄉安監、鄉林業和水利辦公室在森林防火期間,要做好對各村委會、巡山員的督查檢查,一旦發現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實而發生森林火災的,及時向鄉政府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匯報,並在全鄉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附:和平溪鄉森林防火管理製度
和平溪鄉森林防火管理製度
一、根據《消防法》、《森林法》、及有關規定的精神,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製定本管理製度。
二、對職工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識,自覺遵守各項防火規章製度。
三、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要設防火警示標誌,建立防火責任製,落實防火責任人。
四、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必須執行如下製度:
(1) 防火安全教育知識;
(2) 易燃爆物品管理製度;
(3) 安全用電管理知識;
(4) 值班巡邏製度;動火作業申請報告;
(5) 易燃炸物清理製度。
五、 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三級"製度。
六、 動火作業前必須對下列情況進行檢查:
(1) 防火、滅火措施是否落實;
(2) 周圍的易燃炸物是否清除;
(3)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是否采取安全防範措施;
(4) 盛裝過油類、氣體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是否經洗刷幹淨;
(5) 在高處進行焊接和切割作業時下麵可燃物必須移至5米以外,並由專人監護。
七、動火作業前後應通知安全員或值班人員。
八、森林、灌木區及距離森林、灌木區不足30米的施工現場,禁止煙火(包括吸煙) ,違者罰款100元/每人次。一旦發生重大火險對當事人重罰:1000元/次。造成火災的,當事人承擔罰款和法律責任。
九、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指定專人管理,每季檢查一次,按期保養和維修,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報廢和更新。
十、森林、灌木區動火時,必須有專人攜帶滅火器材監護。
十一、森林防火期(春節森林防火期3月15日至11月1日),設立專人員24小時晝夜值班。
十二、森林防火期內,進入林區的機動車車輛必須配備防火裝備,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漏火、噴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