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業務指導的通知
一、指導時間
全縣2024年10月21-25日,我鄉預計22日(星期二)。
二、指導內容
①座談村書記、工作隊、專幹;②查閱各類工作台賬資料(大會議室放好備檢);③入戶走訪十戶迎檢戶(準備好手冊)。
三、指導方式
本次業務指導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采取條塊結合、點麵結合,通過查閱資料、訪談座談和入戶走訪相結合,電話抽查與實地核查相結合等方式進行。從每個鄉鎮抽取2個樣本村不少於20戶樣本戶進行入戶核查。每村監測戶原則上進行全覆蓋查看、實地核查不少於5戶,脫貧戶不少於5戶。脫貧戶主要抽查收入相對較低的脫貧戶,重點關注受災戶、大病慢病戶、低保戶、特困戶及其他突發嚴重困難戶。樣本村由縣農業農村局統一抽取,各組在入戶調查過程中,對發現有“視覺困難”的戶,需入戶深入調查。
2024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業務指導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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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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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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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駐村和結 對幫扶聯 係)工作 |
1.駐村幫扶情況。 ①派出單位對駐村幹部生活、通訊、交通補助和人身保險、健康 體檢、 “ 一人一房”等待遇是否保障到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到村調研指導;是否給予工作隊工作經費、扶持資金等實質性支持。 ②駐村幹部是否嚴格落實每月駐村不少於20天、住4晚幹5天的工作要求;不在崗的,是否履行請假手續;對基本幫扶政策、村情民情是否熟悉,尤其是對監測戶、結對聯係戶等情況是否熟悉;是否及時上門走訪,群眾對幫扶工作是否認可。 |
村級 訪談、 實地 查看、 查閱 資料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張湘海、譚澤勇、宋誌雄 |
弄裏村、楠木橋村、騰紫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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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對(聯係)幫扶情況。對未消除風險和風險消除不足6個月的監測對象是否都 安排了結對幫扶幹部,是否精準製定了幫扶計劃,是否每月開展了一次走訪,是否 每季度開展了一次幫扶成效評估,《結對幫扶手冊》是否存在未填寫或明顯填寫錯 誤的問題;對脫貧戶和風險消除超過 6 個月的監測對象是否安排結對聯係幹部,是否 製定了年度脫貧成果鞏固計劃,是否每季度開展了一次走訪,《結對聯係手冊》是 否存在未填寫或明顯填寫錯誤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張湘海、譚澤勇、宋誌雄 |
弄裏村、楠木橋村、騰紫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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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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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教育幫扶 |
3.控輟保學情況。是否存在脫貧戶、監測戶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 學的問題;是否存在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符合送教上門條件而未送教上門的 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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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助政策落實。是否存在義務教育階段“五類”學生(脫貧戶、監測戶、低保戶、 特困戶、殘疾戶)資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是否存在雨露計劃補助資金未按時 足額發放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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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農村 危房 改造 |
5.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製運行情況。是否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開展住房安全性鑒 定和風險消除,是否存在 “危房住人” 的情況。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王剛 |
王解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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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農村危房納入改造情況。是否存在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未納入改造計劃和未 按要求及時實施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王剛 |
王解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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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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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康幫扶 |
7.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困難群眾及穩定脫貧人口全麵參保。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困 難群眾及穩定脫貧人口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是否存在防止返貧監測對 象、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對象及 穩定脫貧人口未參加 2024 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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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參保資助政策落實。是否存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 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資助政策未落實的 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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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病保險等醫療保障政策落實。是否存在大病保險政策未落實到位的問題;是否 存在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 50%,報銷比例提 高5個百分點,取消大病保險封頂線等傾斜支付政策未落實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 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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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醫療救助政策落實。是否存在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等困難群眾按規定落實住院醫 療救助、門診醫療救助政策和依申請經審核實施再救助製度等醫療救助政策未落實 到位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 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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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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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健康幫扶 |
11.慢病簽約管理服務情況。是否存在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四類慢病患者(高血壓、 糖尿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家庭醫生簽約應簽未簽或年度服務少於4次的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陳建武 |
滕晟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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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村級衛生室作用發揮情況。行政村醫療衛生服務是否有效覆蓋,是否做到有人員、有場地、有常用藥品和設備、有服務保障、有醫保報銷。 |
查看村級衛生室 |
陳建武 |
滕晟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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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飲水安全 |
13.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情況。是否存在脫貧戶(含監測戶)飲水安全無保障(如缺 水停水、供水工程水質不達標、用水便利程度差等問題)。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舒相順 |
滕林誌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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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供水保障管護機製運行情況。是否存在因農村供水工程建成後未運行導致工程 覆蓋範圍內農村居民飲水安全無保障的。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舒相順 |
滕林誌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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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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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易地搬遷 後續 幫扶 |
15. 日常管理服務情況。安置住房出現質量問題是否及時妥善處理,未及時妥善處 理的,算問題;是否存在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環境髒亂差,安置區存在管理機構 不全,教育、衛生、戶籍管理、不動產登記等公共服務工作開展不力,後續幫扶台 賬數據調度不及時、不準確等問題。是否存在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鄉村治理專 項行動不紮實的問題。 |
實地查看、 入戶核查 |
王剛 |
傅小玲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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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就業幫扶情況。是否存在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願的易地扶貧搬遷戶,未實現 每戶至少 1 人就業的問題。 |
入戶核查 |
王剛 |
傅小玲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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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返貧監 測幫 扶 |
17.應納盡納情況。是否存在 “應納未納、體外循環” 、納入不及時或識別程序不 規範的問題。 ① “應納未納”和 “體外循環”: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是否 按要求及時識別為監測對象進行幫扶,並錄入全國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 村振興信息係統進行統一管理。②識別的流程是否規範:監測對象識別是否落實提 交申請、入戶核實、村(居)評議公示(不少於 5 天 )、 鄉鎮(街道)審核、縣級 審定公告等五個工作環節,縣級是否按要求進行了統一公告,是否開展信息比對(低 保戶、特困人員納入監測對象可視為已開展信息比對)。③監測對象納入是否及時: 2022 年 5 月以來,新識別和風險再標注的監測對象,從農戶提交申請、幹部排查發 現風險或信息係統推送風險預警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時間不超過 15 天;對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導致出現突發返貧致貧風險,生活陷入嚴重困難事實清楚、 急需幫扶的,是否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係統中的“綠色 通道”進行管理。 |
查看係統和相關台賬、入戶核查與訪談 農戶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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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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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返貧監 測幫 扶 |
18.應幫盡幫情況。是否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的問題,村(社區)是否公開張貼防 止返貧監測對象申報政策 “ 明白紙”,村(社區)是否按要求開展申報政策(幫扶 政策)宣傳工作;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幫扶工作的及時性、針對性、全麵性等要 求是否落實。①政策宣傳開展情況。村部應公開張貼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 白紙”,監測對象檔案袋中應放有幫扶政策 “ 明白紙”,村幹部、工作隊如果不知 曉何為兩張 “ 明白紙”,視為工作未開展。 ②幫扶工作落實情況。新識別和風險再 標注監測對象,是否在 10 天內安排了幫扶責任人,村級是否在 10 天內完成幫扶計 劃製定和幫扶措施申報(監測對象識別時間以縣級批準的時間為準)。製定的幫扶 措施與致貧返貧風險是否具有針對性;對有勞動能力或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是 否落實產業、就業或公益崗位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
核查台賬,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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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風險消除情況。是否存在監測對象風險消除不穩定或程序不規範的問題。 ①風險消除程序規範情況。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是否落實村(居)提出名單、入戶核實、村(居)評議公示( 5 天)、 鄉鎮(街道)審核、縣級審定公告等五個工作環節, 縣級是否按要求進行了統一公告;是否進行了風險消除評估;是否進行了簽字確認。 ②風險消除穩定情況。整戶無勞動力兜底保障監測對象是否存在消除風險的問題; 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是否存在“兩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飲水”不達標的 問題;除風險自然消除外,家庭收入持續穩定原則上不少於半年。 |
查看 係統 和台 賬、入 戶核 查與 訪談 農戶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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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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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農村低收入人口幫扶 |
20.兜底保障情況。通過開展常態化數據共享比對、入戶摸排核查、救助熱線、 主動申報等方式,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做到應保盡保,是否有新生兒未享受低保, 是否有死亡、服刑、服役、戶 口遷出等人員未取消低保問題。 ②新辦證殘疾人是否 及時享受 “兩項補貼”,是否有因行動不便未辦證情況。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張明 |
孫寶座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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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項目資產 管理 |
21.項目公示公告情況。村級是否按要求公示 2024 年實施的財政銜接資金(統籌整 合資金)項 目、是否按要求公示納入 2025 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 目庫的項目。 |
查看台賬資料 |
舒相順 |
黃森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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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扶貧項目資產後續管理情況。是否按規定完成登記確權並移交到位;資產後續 管護責任、監管主體責任是否落實到位;經營性資產收益是否及時合理分配;是否 存在侵占挪用、騙取套取項目資產等違法違規行為。 |
查看台賬資料 |
舒相順 |
黃森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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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產業幫扶 |
23.到戶幫扶情況。是否存在符合條件且有意願的脫貧戶(監測戶)貸不到款的問 題;符合申報條件的監測對象是否申報了庭院經濟獎補。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舒相順 |
黃森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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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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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就業幫扶 |
24.務工人口真實性。是否存在脫貧人 口(含監測對象,下同)務工不真實的問題。 電話抽查台賬上 10 名務工人員,發現有未務工而登記在係統中的。 |
電話 抽查 |
符海英 |
張翠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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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就業幫扶 |
25.公益性崗位情況。是否存在公益性崗位設置不真實、不合理等問題。 |
入戶核查或電話抽查 |
符海英 |
張翠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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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一次性就業補貼發放情況。是否存在脫貧人口未發放一次性交通補貼的問題。 2024 年縣外務工 1 個月以上或累計務工 30 天以上人員都應發放。 |
在村級核查台賬和發放證明 |
符海英 |
張翠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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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是否存在未就業的畢業生未落實“ 311”就業服務的問題。重點抽查近兩年雨露 計劃、高校(脫貧家庭)畢業生就業情況,對未就業且有就業意願的畢業生是否提 供 “ 311”就業服務。 |
入戶核查與訪談農戶 |
符海英 |
張翠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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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指標 類型 |
具體指標說明 |
查看 方式 |
責任領導 |
責任鄉幹部 |
責任村幹部 |
責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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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鄉村建設 |
28.農村廁所革命情況。是否存在排查整改不到位, 問題廁所沒有納入整改工作台 賬或賬實不相符的問題;是否存在 2024 年度改廁任務未完成或質量不達標的問題。 |
入戶核查 |
舒相順 |
黃森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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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群眾認可度 |
29.群眾認可度。認可度未達到 95%的,算問題。以入戶走訪,樣本戶回答問卷進行 綜合評價。 |
入戶問卷調查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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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排查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
30.問題整改情況。村幹部是否知曉問題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是否有會議記錄,是 否有村級排查整改台賬。將縣裏常態化業務指導反饋的問題作為重點進行複核,查 看是否整改到位。 |
查看台賬資料 |
舒相順 |
劉慧子 |
各村村書記 |
各村 |
譚家寨鄉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