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呂家坪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呂委發〔2024〕22號
中共呂家坪鎮委員會
呂家坪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呂家坪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
為強化矛盾糾紛排查與化解,嚴格社會治安管控,提升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結合我鎮實際製定《呂家坪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呂家坪鎮委員會 呂家坪鎮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呂家坪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縣委工作要求,加強風險源頭防控,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嚴防發生極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自2024年11月起至2025年5月,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專項治理工作,並在專項治理後形成常態化。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實施
全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在縣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組長為鎮黨委書記餘紅星,常務副組長為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徐濤,其他領導為副鎮長。黨政辦、黨建辦、經濟發展辦、生態辦、平安法治及應急管理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退役軍人事務站、綜治中心、各村(社區)為成員。辦公室設在綜治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委員、政法委員莫開平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兼任。
二、任務措施
聚焦風險隱患大排查、矛盾糾紛大化解、重點人群大穩控、社會治安大防控四項重點任務,鎮綜治中心加強統籌協調,鎮直政法單位和相關部門加強條線指導督導,工作開展以村(社區)為主體,組織開展全麵排查化解和重點防控,堅決防止再次發生極端案事件。專項治理責任清單附後。
(一)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排查工作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組織多方力量對各類矛盾糾紛、重點群體和風險隱患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確保全覆蓋、無死角,底數清、情況明、動向準。
1.排查重點
(1)涉婚戀家庭、鄰裏關係、經濟金融、欠資欠薪、征地拆遷、醫療衛生、交通運輸、房地產、山林土地權屬、安全生產、消費維權、環保投訴、退役軍人、教育等重點領域。
(2)重複信訪、越級進京赴省到市走訪、纏訪鬧訪、揚言信訪、“案了事未了”等重點信訪事項。
(3)涉及征地拆遷、非法集資、工程建設、破產重整等人數多、利益牽扯廣、法律關係複雜的涉法涉訴類矛盾。
(4)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人員、涉毒高危人員、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等重點群體,重複訪人員、“六失一偏”(投資失敗、生活失意、心理失衡、關係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執)人員,生活困難、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傾向、有棄世厭世傾向、揚言報複社會等敏感人群。
(5)其他可能引發極端案事件的突出矛盾風險。
2.主要任務
鎮綜治中心會同鎮直有關部門,加強對排查工作的具體指導、工作會商,按照職責權限,對需要跨村推進化解的較大矛盾風險,加強分析研判,形成鎮級台賬和鎮直部門台賬。
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全麵排查,協調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以及有關群團組織、基層組織,深入排查各類矛盾隱患,全麵建立工作台賬,製定問題清單,研判風險等級,嚴防脫管漏管、出現盲區死角。
(二)開展矛盾糾紛大化解。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分清性質、明確管轄、落實責任,推動就地化解。
1.分類化解
(1)對於婚戀、家庭、鄰裏等一般性矛盾糾紛,受理矛盾糾紛的鄉鎮和單位要鼓勵當事人通過自願和解、依法調解等方式化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導入仲裁、訴訟程序。
(2)對房地產爆雷、涉眾金融、投資受損、涉軍涉醫涉教等重大群體性、涉眾性矛盾糾紛,由縣委政法委推動住建、金融監管、退役軍人事務、衛生健康、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交通運輸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化解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級、風險外溢上行。
(3)對因具體行政行為引發的行政爭議,由司法行政機關推動通過行政複議等行政程序化解。
(4)對重複信訪、越級進京赴省走訪、纏訪鬧訪、揚言信訪等重點信訪事項,由縣信訪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信訪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等要求依法受理辦理。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
(5)對進入訴訟環節的矛盾糾紛和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由辦理案件的政法機關全麵落實司法責任製,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同步做好釋法說理、心理疏導、困難幫扶等工作,力爭做到“案結事了、服判息訴”。
(6)對“案了事未了”事項,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再次評估其訴求合理性,並落實相關疏導幫扶措施。
2.分級化解
鎮綜治中心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各職能部門落實好矛盾糾紛實質化解的主體責任,協調推動解決跨地區、跨行業部門的重大矛盾糾紛。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承擔好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矛盾糾紛化解。加強協調督辦,確保緩解在早、化解在小。
鎮綜治中心負責調處化解本行業領域重大矛盾糾紛和信訪事件,落實領導聯村、接訪機製,一案一專班,一事一專班,推進“案結事了”。
要落實領導幹部接訪閱信包案製度。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三源”共治效能,全流程完善群眾訴求登記、受理、辦理等工作,嚴防矛盾糾紛激化、轉化、上行。要大力推進鎮村兩級綜治中心實體化、規範化建設,發揮綜治中心協調和督辦作用,努力做到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
(三)開展重點人群大穩控。鎮綜治中心要統籌協調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基層組織,進一步明確責任,對重點人群進行等級評估、分類管理、分類處置,做到行知動向、動知軌跡,防止漏管失控。
1.重點人群範圍
(1)嚴重精神障礙患者。
(2)刑滿釋放人員。
(3)涉毒高危人員。
(4)反複信訪申訴、情緒激烈、纏訪鬧訪、滋事擾序、揚言自殺等有現實危害的高風險信訪人員。
(5)“六失一偏”(投資失敗、生活失意、心理失衡、關係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執)人員。
(6)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
(7)生活困難、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傾向、返鄉人員中原發生過糾紛、有棄世厭世傾向揚言報複社會的人員等。
2.重點管控措施
嚴格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重點人管控工作的意見》(湘辦(2022)1號),對涉個人極端類風險,以屬地責任為主,各村(社區)高度重視,全麵建立工作台賬,分級分類建立“點對點”危機幹預、管控機製,主動發現、應管盡管、夯實責任、精準盯防。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相關部門切實落實思想教育、釋法說理、心理疏導、定期隨訪、動態管控、幫扶幫教、依法打擊等措施。
派出所要嚴格落實重點人員分級分類管控,會同基層組織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雙排查、雙通報、雙列管”機製,對相關重點人員,切實摸清底數,細化和落實穩控措施,有針對性做好社會心理服務和危機幹預,嚴防漏管失控。要充分運用公安大數據平台和社會大數據信息比對碰撞,及時發現處置個人極端行為傾向,不斷提升重點穩控智能化水平。
(四)開展社會治安大防控。堅持專群結合,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係和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快速響應機製,提高防範處置能力。
1.堅持屬地為主。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加大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支持力度,織密織牢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天羅地網”。
2.突出重點部位。全麵摸排掌握公園、廣場、車站、商業中心、體育場館、旅遊景區、農村集市、早夜市、網紅打卡點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學校、醫院、黨政機關等重點要害部位治安要素,按照“七個一”標準(即一個基本情況介紹、一套場內全景照片、一張場館地圖、一張物防技防設施配置表、一份風險清單、一份應急預案、一套安保方案),逐一登記建檔,有針對性地堵塞漏洞,補齊短板,統籌做好“巡防、群防、技防、物防”工作,切實規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範。
3.壓實公安主責。發揮派出所主力軍作用,全麵梳理敏感案事件易發的重點目標、部位和時段,進一步強化防範措施,常態化推進“九個一”專項行動。突出加強對公共場所、大型活動、重點人員的管理,提高街頭和重點場所見警率,最大限度提高社會麵震懾力、控製力。針對“槍爆劇放刀”和散裝汽油等危險物品,要堅持打防並舉,強化全鏈條監管,深入推進打擊整治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動態消除隱患。
4.強化群防群治。綜治中心協調各類社會組織、基層組織積極參與防風險、調糾紛、解矛盾工作,廣泛組織輔警、保安員、網格員、治安誌願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參與巡防值守,發揮村居幹部和“鄉賢”“五老”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發動沿街商鋪業主、員工加強自防聯動,結合實際配備裝備、組織訓練,強化應急處突準備,織牢社會麵防控網絡。要推動建立極端事件信息預警舉報獎勵製度,廣泛發動群眾提供信息線索。
三、工作推進機製
(一)專班運行機製。成立全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設在鎮社會治理和平安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專項治理的統籌協調、調度分析、督辦落實等工作。
(二)調度通報機製。鎮工作專班實行“周調度,月通報”工作機製,每周調度一次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工作情況,每月通報一次全縣工作情況,並適時組織召開全鎮調度會或推進會。公安、信訪、教育、衛健等部門可根據工作情況,實行日研判、日調度、日報告製度。各村(社區)明確專門聯絡員,每周二及每月26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含領導幹部到各村(社區)檢查督導、推動解決突出難點問題情況)報鎮工作專班。
(三)包保督導機製。由縣直政法各單位領導帶隊,從縣直政法單位和縣直相關單位抽調精幹力量,組成督導小組赴相關單位和各鄉鎮開展包保督導,督促各鄉鎮、相關單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實專項整治各項任務。
(四)複盤倒查機製。對命案及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極端案件,及時進行調查複盤,實行一案四查(查風險評估、矛盾化解、應對處置、責任追究)。所有命案,縣委政法委牽頭組織複盤;“一殺二及以上”命案,市委政法委原則參與複盤,並報省委政法委。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極端事件,視情況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進行複盤,並結合倒查情況提出整改整治和追責問責意見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範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事關人心向背、事關政治安全、事關黨的執政根基。要壓實屬地責任,各鄉鎮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好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要壓實部門責任,相關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領域必須管安全穩定”原則,加強對本行業領域矛盾風險排查預警、化解處置,形成齊抓共管合力。要充分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緊緊圍繞排查、化解、管控、處置等各環節任務,切實履職盡責。各鄉鎮、縣直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逐項確定責任單位、責任人及完成時限,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
(二)深入摸排化解。各村(社區)、鎮直相關部門要對本地區本領域突出矛盾糾紛和重點群體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徹底排查,努力把每一個矛盾風險都排查出來,不放過一個隱患、不留下一個盲點。對各類矛盾糾紛,要根據其性質明確管轄,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逐一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研究製定管用的措施,確保化解到位。要建立常態化排查機製,動態掌握轄區內各類矛盾風險情況,及時化解處置。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推動信息匯聚共享。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實,堅決避免形式主義。
(三)堅持依法辦事。堅持把依法辦事作為最有力的措施,始終按照法律的規定和程序辦事,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發揮好法律的定分止爭作用,用法律關係的確定維護社會的穩定,決不能為了息事寧人而突破法律政策底線,要堅持寬嚴相濟、懲防並舉,堅持特殊預防與一般預防相結合,對終結法定程序後還不服的人,要依法按政策加強釋法說理和教育管理、幫扶救助;對揚言報複社會可能鋌而走險的人,要依法嚴管、嚴查、嚴辦。對惡意製造極端案件的案犯要依法從重從快嚴懲,形成震懾力。
(四)做好應急預案。深刻汲取近期國內省內發生極端事件教訓,舉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重點人員管控,加強公共場所安全防範,特別是加強體育中心、廣場、學校安全。要做好應急預案,加強演練,一旦發生相關案事件,迅速開展傷員救治、家屬穩控、輿情管控、案件查辦等工作。
(五)加強統籌推進。專項治理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其中第一階段為全麵排查矛盾風險,消除各類突出隱患(2024年11月至2025年春節前後)。第二階段為深入開展集中整治,確保矛盾糾紛得到實質性化解(2025年2月至4月),第三階段為總結完善鞏固成果,推動長效常治(2025年5月)。各環節可以疊加統籌推進,貫穿始終,做到邊排查矛盾風險、邊整治化解、邊整章建製。
(六)嚴格責任追究。各村(社區)、鎮直有關部門對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極端案件、造成嚴重影響的,要堅決倒查責任、嚴肅追責問責。對嚴格依法辦事、依法履職的同誌,不予追責問責。
附件:呂家坪鎮“化解矛盾風險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責任清單
呂家坪鎮“化解矛盾風險 維護社會穩定”專項治理責任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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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事項 |
責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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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風險隱患大排查 |
排查工作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組織多方力量對各類矛盾糾紛、重點群體和風險隱患開展拉網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全麵建立工作台賬,製定問題清單,研判風險等級。嚴防脫管漏管,出現盲區。 |
1.聚焦婚戀家庭、鄰裏關係、經濟金融、欠資欠薪、征地拆遷、醫療衛生、交通運輸、房地產、山林土地權屬、安全生產、消費維權、環保投教育等重點領域,深入排查矛盾糾紛,確保全覆蓋、訴、退役軍人、無死角,底數清、情況明、動向準。 |
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教育、人社、住建、退役軍人事務、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行業部門;有關群團組織、基層組織;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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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重複信訪、越級進京赴省到市走訪、纏訪鬧訪、揚言信訪、“案了及事未了”等重點信訪事項,開展全麵起底排查,加強信息通報共享,時發現可能鋌而走險的上訪人員。 |
綜治中心、鎮直有關部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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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征地拆遷、非法集資、工程建設、破產重整等人數多、利益牽扯廣、法律關係複雜的涉法涉訴類矛盾,逐案逐人加強風險評估預警和信息通報,及時向鎮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報告。 |
綜治中心、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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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刑滿釋放人員、涉毒高危人員、嚴重不良行為未“六失一偏”(生投資失敗、生活失成年人等重點群體,重複訪人員、意、心理失衡、關係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執)人員,生活困難、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傾向、有棄世厭世傾向、揚言報複社會等敏感人群,開展集中排查,尤其要高度關注其中的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傾向、有厭世棄世傾向、揚言報複社會等高敏感人群,全麵納入視線、及時掌握動向。 |
綜治中心、民政、衛健、教育等相關部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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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事項 |
責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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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矛盾糾紛大化解 |
對排查出來的各類矛盾糾紛,有關部門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控。經驗”,分清性質、明確管轄、落實責任,按照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信訪行政三級辦理、訴訟、法律監督“路線圖”,在法治的軌道上推動分類化解、就地化解。 |
1.對婚戀、家庭、鄰裏等一般性矛盾糾紛,由受理矛盾糾紛的政法單位、有關部門和基層組織,鼓勵當事人通過自願和解、依法調解等方式化解,調解不成的及時導入仲裁、訴訟程序。 |
綜治中心、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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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房地產爆雷、涉眾金融、投資受損、涉軍涉醫涉教等重大群體性、涉眾性矛盾糾紛,由縣委政法委推動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金融監管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化解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升級、風險外溢上行。 |
綜治中心、教育、人社、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衛健、退役軍人事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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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因具體行政行為引發的行政爭議,由司法行政機關推動通過行政複議等行政程序化解。 |
司法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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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重複信訪、越級進京赴省走訪、纏訪鬧訪、揚言信訪等重點信訪事項,由信訪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信訪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等要求依法受理辦理,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 |
綜治中心、民政、派出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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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進入訴訟環節的矛盾糾紛和涉法涉訴信訪事項,由辦理案件的政法機關全麵落實司法責任製,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同步做好釋法說理、心理疏導、困難幫扶等工作,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服判息訪”。 |
綜治中心、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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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案了事未了”事項,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再次評估其訴求合理性並落實相關疏導幫扶措施。 |
綜治中心、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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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人群大穩控 |
縣委政法委要統籌協調政法機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基層黨組織,進一步明確責任,逐一落實重點人群動態管理和幫扶幫教等措施,做到行知動向、動知軌跡,防止漏管失控。 |
1.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縣委政法委要推動衛生健康部門與公安機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製,推動衛生健康部門完善落實精防人員定期隨訪製度。公安機關應當結合掌握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情況,加強肇事肇禍危險預警機製建設,發現異常行為依法核查處置。 |
綜治中心、衛健、派出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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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刑滿釋放人員,在安置幫教期內,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逐一建立幫教小組並落實動態管控和幫扶幫教措施,推動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性救助等工作,特別是對跨區域流動的安置幫教對象要嚴格落實“雙列管”製度,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 |
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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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事項 |
責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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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人群大穩控 |
縣委政法委要統籌協調政法機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基層黨組織,進一步明確責任,逐一落實重點人群動態管理和幫扶幫教等措施,做到行知動向、動知軌跡,防止漏管失控。 |
3.對涉毒高危人員,要嚴格落實定期見麵走訪、動態風險評估、“五包”等要求,全麵掌握其現實狀況及動向,特別是與其相關的矛盾糾紛問題線索,采取有效化解穩控措施,及時消除現實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 |
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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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反複信訪申訴、情緒激烈、纏訪鬧訪、滋事擾序、揚言自殺等有現實危害的高風險信訪人員,信訪部門要會同信訪事項辦理機關(單位)基層組織把思想教育、釋法說理、心理疏導等工作做到位,引導信訪人理解信訪事項處理依據、接受依法處理結果,實現息訴息訪;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告知或者幫助其向有關機關或者機構依法申請社會救助、司法救助;對仍然無理取鬧的,要批評教育、依法從嚴處理;對終結法定程序後仍然不服,甚至有過激行為或揚言報複社會、可能鋌而走險的人,要協調落實屬地責任、采取措施將其穩控在當地。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要及時查清,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
綜治中心、派出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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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對“六失一偏”(投資失敗、生活失意、心理失衡、關係失和、精神失常、年少失管及性格偏執)人員,生活困難、婚姻家庭不幸、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傾向、揚言報複社會等敏感人群。縣委政法委要協調民政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基層組織等開展社會危險性評估預判,及時納入服務管理視線,加強人文關懷、心理疏導和危機幹預,幫助解開心結消除戾氣。 |
綜治中心、民政、衛健、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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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對長期混跡社會惡劣較多、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和有違法犯罪苗頭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公安、檢察機關要會同教育、民政、團委等部門共同督促其監護人嚴加管教、落實監護責任。對存在較大現實社會危害的未成年人,要督促協調屬地及有關部門將其送專門學校矯治教育。 |
綜治中心、教育、派出所、民政、團委,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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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生活困難、有重大疾病、有暴力傾向、有棄世厭世傾向的人員等,跡賦分預警機製,在重要節點、重點部位實施風險分級預警,及時研判核查異常行為動向,實現對跨區域流動重點人的精準動態管控。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開展綜合評估,探索建立重點人員軌 |
派出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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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事項 |
責任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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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會治安大防控 |
堅持專群結合,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係和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快速響應機製,提高防範處置能力。 |
1.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大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建設的支持力度。織密織牢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天羅地網”。 |
綜治中心、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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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麵摸排掌握公園、廣場、車站、商業中心、體育場館、旅遊景區、農村集市、早夜市、網紅打卡點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學校、醫院、黨政機關等重點要害部位治安要素,按照“七個一”標準(即一個基本情況介紹、一套場內全景照片、一張場館地圖、一張物防技防設施配置表、一份風險清單、一份應急預案、一套安保方案),逐一登記建檔,有針對性地堵塞漏洞,補齊短板,統籌做好“巡防、群防、技防、物防”工作,切實規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防範。 |
派出所、文化、衛健、教育;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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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揮公安機關主力軍作用,全麵梳理敏感案事件易發的重點目標、部位和時段,進一步強化防範措施,常態化推進“九個一”專項行動。突出加強對公共場所、大型活動、重點人員的管理,提高街頭和重點場所見警率,最大限度提高社會麵震懾力、控製力。針對“槍爆劇放刀”和散裝汽油等危險物品,要堅持打防並舉,強化全鏈條監管,深入推進打擊整治涉槍涉爆違法犯罪等專項行動,動態消除隱患。 |
派出所、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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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縣委社工部、縣委政法委協調各類社會組織、基層組織積極參與防風險、調糾紛、解矛盾工作,廣泛組織輔警、保安員、網格員、治安誌願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參與巡防值守,發揮村居幹部和“鄉賢”“五老”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發動沿街商鋪業主、員工加強自防聯動,結合實際配備裝備、組織訓練,強化應急處突準備,織牢社會麵防控網絡。要推動建立極端事件信息預警舉報獎勵製度,廣泛發動群眾提供信息線索。 |
綜治中心、各村(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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