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隆家堡鄉2023年交通頑瘴痼疾係統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麻陽苗族自治縣隆家堡鄉
人民政府文件
隆政發〔2023〕31號
關於印發《隆家堡鄉2023年交通頑瘴痼疾係統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鄉直各單位:
現將《隆家堡鄉2023年交通頑瘴痼疾係統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隆家堡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隆家堡鄉2023年交通頑瘴痼疾係統整治
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係列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三年整治工作成效,持續推進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堅決防範和遏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隆家堡鄉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鄉範圍內繼續開展為期三年的交通問題頑瘴痼疾係統整治行動,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根本遵循,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發展要安全”兩個原則,圍繞“堅決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堅決遏製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堅決壓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三大目標,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企業主體、個人防護”四方責任,構建“製度機製完善、責任鏈條緊實、法治體係完備、係統治理有力、多元整治高效”五大體係。通過三年係統整治,使全鄉交通安全管理機製更加係統,責任體係更加完善,防控效能更加凸顯,安全意識更加牢固,交通事故明顯減少。
(一)管理機製更加係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製進一步完善,部門合力進一步加強,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社會參與度進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係、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現代化邁上新台階。
(二)責任體係更加完善。全麵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係,屬地管理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高效落實,失職瀆職人員責任得到嚴厲追究。
(三)防控效能更加凸顯。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全麵加強,農村地區道路綜合管理能力明顯提高,道路安全設施更加完善,道路本質安全全麵提升,通行環境更加安全;機動車輛本質安全明顯提升,機動車產品安全技術標準落實更加嚴格,生產一致性、主被動安全性明顯提高。
(四)安全意識更加牢固。全民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係統化,文明交通“五進”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網格化宣傳模式全麵實行,“一盔一帶”、安全文明駕駛等交通安全常識、理念不斷普及和養成,交通安全文明村覆蓋麵不斷延伸,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和實踐平台建成並發揮宣傳教育功能,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承諾全覆蓋。
(五)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堅決杜絕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堅決遏製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力爭亡人交通事故逐年同比下降。
二、整治內容
(一)思想認識不深。重點是領導幹部站位不高、意識不強、擔當不夠、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監管失位。
(二)責任落實不佳。重點是黨政屬地、部門監管、企業主體“三大”責任鏈條擰的不緊不實,基層重視程度不夠、部門聯動共治不力、企業主體責任不實。
(三)源頭管控不力。重點是“兩客一危一貨一校一麵”車輛、超限超載、非法車輛、道路風險、駕駛人培訓等管控不力。
(四)安全意識不強。重點是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不強,交通參與人員交通安全意識仍然淡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
(五)違法打擊不嚴。重點是“兩客一危”超速超員、疲勞駕駛,貨運車輛非法改裝、超限超載,麵包車、7座以上客車非法營運,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戴安全頭盔,農用車、拖拉機、工程車等非法載人,公交車、工程運輸車、出租車“野蠻駕駛”等違法顯見。
三、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鞏固安全理念
1.全麵加強安全學習培訓。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各鄉鄉各部門各單位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內容,每季度組織學習。每年製定交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集中觀看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宣傳片及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宣傳專題片,結合安全生產宣講,分級分層次深入開展交通問題頑瘴痼疾宣講。(責任單位:各村、各成員單位)
2.持續實施通報提醒製度。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黨委政府、成員單位重要議事日程,與黨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定期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領域突出問題。實行領導幹部道路交通安全“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製度,定期在黨委會(黨組)、政府工作會上對重點隱患、重大問題和領導幹部職責落實情況進行通報、提醒。(責任單位:各鄉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
3.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機製。各村各部門建立整治工作考核製度,將整治工作考核情況作為績效評估、平安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重要指標,並定期向黨委、政府和縣整治辦通報工作情況和考評結果。同時,將整治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作為評先創優或者領導幹部和領導班子綜合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考核排名長期落後的村、成員單位,綜合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等措施。(責任單位:各村、各成員單位)
4.健全完善責任追究機製。嚴格執行《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規定》和國務院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製定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清單,推行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麵失職瀆職移交組織、紀委監委部門查辦工作機製,從嚴問責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對因領導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導致隱患問題突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責任單位:鄉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
(二)進一步完善治理體係
5.構建道路交通常態治理機製。完善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度。緊盯高風險駕駛人、高風險機動車、高風險路段、高風險企業等交通安全風險源頭,製定完善交通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標準和製度規範,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隱患排查治理機製。(責任單位:鄉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
6.夯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係。堅持黨委政府主導,完善鄉村交管站、勸導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製,充分發揮道安辦議事協調、綜合指導和落地推動職能作用,細化分解道路交通安全各項任務,推動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到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相關部門協作責任製,明確隱患排查治理、重點違法整治、宣傳教育引導等各環節責任,細化責任清單,擰緊監管鏈條。(責任單位:鄉整治辦、鄉道安辦)
7.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網格化管理。全麵實行村組交通安全網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兩站兩員”“一村一輔警”“管護員”、農機安全“兩員”、村組網格員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機製,發揮排查、宣傳、勸導、報告等作用。加強網格員日常業務培訓、業務監管和考核評估。(責任單位:鄉人民政府及各成員單位)
(三)進一步強化源頭管控
8.全麵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以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製人、實際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製,層層壓實安全管理、安全投入、產品質量、教育培訓等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安全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督促企業排查清理源頭安全隱患,並嚴格實行“黑名單”製度。(責任單位:鄉應急辦、鄉道安辦、鄉交管站、派出所)
10.嚴格管控整治道路風險。常態化開展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集中治理事故多發、長下坡、急彎陡坡、穿村過鄉等風險點段,深入推進“生命防護工程”、農村地區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和公路交通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行動,全麵落實臨水臨崖、急彎陡坡等險要路段“三必上”和平交路口“五必上”。(責任單位:鄉交管站、鄉道安辦、各村)
(四)進一步提升安全素養
11.全麵提升道路交通從業人員素養。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製度,嚴禁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上崗作業。完善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製度,健全職業標準、職業資格考試、注冊管理、繼續教育、從業管理等職業資格製度體係,全麵實施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管理製度。(責任單位:鄉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
12.全麵提升交通參與人員安全意識。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行動,對重點交通參與群體進行精準宣傳教育,針對運輸企業、營運車輛駕駛人等行業群體和學生、農村地區“一老一小”、假期返鄉人員等易受交通事故傷害群體,以及酒醉駕、超員、違法載人等易肇事肇禍交通違法,采取媒體報道、麵對麵宣教、短信提示、街麵宣傳等方式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牽頭單位:鄉交管站責任單位:鄉黨政辦局、鄉綜合執法隊、派出所、各村)
13.全麵落實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責任。建立健全黨委政府主導、多部門聯動協作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機製,嚴格落實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履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職責。推動交通安全“五進”宣傳與網格化宣傳模式深度結合,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設和完善市縣兩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和實踐平台,持續宣傳“一盔一帶”、安全文明駕駛等交通安全常識和企業安全生產理念。(責任單位:鄉人民政府、各成員單位)
(五)進一步整治突出違法
14.深入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加強車輛生產、銷售、登記檢驗和使用等環節的一致性監督檢查和動態監管,依法嚴肅追究相關違法違規企業和人員法律責任。聯合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戴帽工程”、車輛超限超載運輸、非法改裝、低速三四輪電動車綜合治理等係列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非法改裝、非法載人、無證駕駛、酒駕醉駕、不佩戴安全頭盔、不係安全帶等易肇事肇禍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鄉綜合執法隊、鄉交管站、派出所、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思想不鬆、力度不減、標準不降”的工作要求,維持現有工作模式、機製和保障渠道不變,對照本方案製定本地區、本行業實施方案,各牽頭單位根據整治內容製定專項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責任主體,提出工作目標,細化落實措施。並將三年整治行動與全國、全省、全市、全縣“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規劃緊密結合起來,按計劃、有組織地推進整治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督導檢查。各級各部門要將三年整治行動納入重點督查範疇,常態化開展巡查暗訪和效果測評,采取通報提醒、交辦督辦、警示約談等方式,督促推進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對領導幹部責任不落實、政府部門監管走形式、業專項整治不到位等問題,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對督查中反複出現問題,提醒交辦拒不整改的單位、企業、個人,嚴肅追究企業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三)強化考核獎懲。對年內發生1起亡人交通事故(含涉車輛死亡1人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村,實施通報提醒;對年內發生一次死亡2人或2起一次死亡1人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實施掛牌督辦,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級;對年內死亡人數超過近3年平均值或發生3起一次死亡1人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實施“黃牌警告”,年度考核不得評為良好及以上等級;對年內發生4起及以上較大交通事故的村或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村,年度考核直接評定為不合格等次。對年內未發生較大交通事故,且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納入年度真抓實幹督查激勵並按規定給予獎勵。
(四)強化工作保障。加強“兩站兩員”“一村一輔警”“管護員”、村組網格員等基層基礎力量裝備配備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崗位和教育培訓。將頑瘴痼疾係統整治、“兩站兩員”建設以及國省道信息化建設和交通氣象檢測預警建設等必要的工作經費和裝備納入年度預算,保障各級整治辦、道安辦工作經費及人員配備。
隆家堡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