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於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的決策部署,為做好我鄉2021年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我鄉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總的指導思想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的重要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確保換屆選舉方向正確、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奮力建設現代化新麻陽打下堅實基礎。

換屆選舉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二是堅持充分發揚民主;三是堅持嚴格依法辦事。

二、換屆選舉工作的時間安排

按照縣級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實行同步進行的原則,我鄉縣鄉兩級人大換屆選舉具體時間安排從2021621日開始,至10月底結東。代表選舉過程4個法定日期分別為:725日前,以選區為單位張榜公布選民名單;730日前張榜公布第一輪代表候選人名單;814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821日為代表選舉日。8月底以前召開我鄉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

三、換屆選舉的任務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這次換屆選舉我鄉應選舉產生鄉第九屆人大代表54名。鄉人大代表選舉產生後,按照法律規定,應組織召開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鄉政府機關領導人員。

四、換屆選舉工作的步驟

()準備工作和宣傳發動階段(621日至630)

1、成立選舉工作機構。鄉人大應設立選舉委員會,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其成員由鄉黨委擬定名單,上報縣人大常委會,經下文批準後啟用鄉選舉委員會印章。各選區要設立選舉工作小組,其名單由鄉選舉委員會批準。

2、製定選舉工作方案。換屆選舉工作方案(草案)由新一屆鄉人大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後,印發各村實施。同時,鄉選舉委員會辦公室製定好換屆選舉工作日程表,印發各選區執行。

3、劃分選區和分配代表名額。要按照本行政區域內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大體相等的原則和便於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同步選舉,便於代表聯係選民、開展活動、接受監督等方麵的因素,來劃分好選區。選區劃分,以每一選區應選一至三名代表劃分。一個選區應選代表名額超過三名的,選舉無效。選舉縣人大代表一般以一個或幾個行政村為單位劃分選區;選舉鄉人大代表,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來劃分選區。同時,注意做好縣鄉代表選區之間的銜接,盡量使每個縣級人大代表選區套若幹個鄉級人大代表選區,使選舉縣級人大代表和鄉級人大代表的選民登記同時進行,協商確定代表候選人同時進行,投票選舉同時進行。本鄉所屬的機關、團體、企業參加所在地社區或者村民委員會劃分的選區。

鄉人大代表名額的分配,由鄉選舉委員會根據各選區的人口數,全部分配到各選區。

4、召開選舉工作動員會議,培訓選舉工作人員。623日縣委、縣人大常委會召開全縣換屆選舉工作動員會,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後,我鄉要召開動員會議,觀看警示教育片,進行業務培訓,學習有關法律、業務,明確工作的具體做法和要求。

5、進行廣泛地宣傳發動。各村、各選區要組織強有力的宣傳隊伍,運用各種宣傳工具如電視、廣播、宣傳欄、手機短信平台、微信、QQ留言等,采取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大張旗鼓進行宣傳,使換屆選舉的重大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選民登記階段(71日至725)

1、做好選民登記工作。鄉選舉工作機構和各村要采取多種途徑,積極主動地搞好選民登記工作。選民登記按選區進行,可以采取“選民登記”和“登記選民”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登記。既可入戶調查,到選民住所或工作單位進行選民登記,也可在選區設立登記站發動選民自行登記,求做到不重登、不錯登、不漏登。根據《選舉法》關於“經登記確認的選民資格長期有效”的規定,我鄉2016年人大換屆選舉時登記的選民資格有效。這次登記采取“三增三減”辦法,即減去上次選民登記後遷出原選區的、死亡的和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原選民,加上新年滿18周歲(即公曆2003821日以前出生)的、被剝奪政治權利期滿後恢複政治權利的和新遷入本選區有選舉權的公民。精神病患者和癡呆傻人員不能行使選舉權的,需經監護人同意並報鄉選舉委員會審查確認後,方可不予登記。特別要登記好外出選民的聯係方式。

2、依法做好流動人口的選民登記工作,保障流動人口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流動人口原則上應在戶口所在地參加選舉。各選區要適當放寬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參選的條件,支持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選民實際上已經遷居外地但沒有轉出戶口,或者在選舉期間正在辦理戶口遷移、遷出手續,如果在現居住地住期不滿一年,應在原戶口所在地的選區參加選舉;如果在現居住地住期滿一年,憑原選區選民資格證明或者現居住地居住證、房屋產權證、住房租賃合同等有效證明之一,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選區參加選舉,由現居住地的選舉委員會函告其戶口所在地的選舉委員會。已在現居住地參加過上一屆選舉的流動人口,經核對選民資格後,繼續在現居住地參加選舉。各選舉委員會要為流動人口的選舉提供便利,把有關的選舉工作做細做實做好。選民如果在選舉期間外出,經戶口所在地的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書麵委托其他選民代為投票。電子郵件委托、傳真件委托、手機短信複印件、微信、QQ留言等方式視為有效的書麵委托。

3、認真審查選民資格。720日前完成選民登記工作,725日前按選區張榜公布選民名單,及時做好查漏補缺工作。

()提名、考察確定代表候選人階段。(725日至818)

1、按選區提名、考察代表候選人。代表候選人按選區提名產生。政黨、人民團體和選民10人以上聯名,都可以推薦代表。對政黨、人民團體的提名由鄉黨委組織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提出代表候選人;鄉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薦履職優秀的代表參加連選;鄉村兩級做好黨外代表候選人提名推薦工作。要依法保障選民的提名權,對選民聯名提名的代表候選人,應當與政黨、人民團體提名的代表候選人同等對待。加強組織考察審查工作。鄉黨委承擔鄉代表候選人考察、審查工作,對考察、審查結果負責。

2、公布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鄉選舉委員會將政黨人民團體提名和選民10人以上聯名推薦經考察審查後的代表候選人名單匯總後,分別在各選區於730日以前全部張榜公布。

3、確定並公布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初步代表候選人公布後,選舉委員會依法核實代表候選人的情況。各選區要及時召開選民小組會議,組織選民協商,廣泛聽取選民意見,確定正式選人。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應多於應選代表名額的三分之一至一倍,於814日以前分選區以姓名筆劃為序張榜公布。

4、做好代表候選人的介紹和見麵工作。正式代表候選人確定後,鄉選舉委員會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向選民介紹公布代表候選人基本情況。並製定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麵工作方案,組織正式代表候選人與選民見麵,回答選民提出的問題,對當選後執行代表職務、履行代表義務作出表態。選舉日必須停止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

()投票選舉階段(819日至824)

821日為縣鄉人大代表投票選舉日,由鄉選舉委員會公布。個別選區當天不能完成投票選舉的,經選舉委員會批準可以順延3天。依法組織好投票選舉工作。按照《選舉法》的規定,堅持把設立投票站作為主要方式,把召開選舉大會和特殊情況下使用流動票箱投票作為輔助方式。可以以自然村或者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立投票站,方便選民就地就近投票。選民居住比較集中的,可以召開選舉大會進行選舉。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使用流動票箱,不得擴大使用範圍,使用時應配備3名以上工作人員,並從中確定2名監票人。在流動票箱投票的選民,由選舉委員會登記造冊,本人在登記冊上簽名或蓋章。流動票箱應與投票站或選舉大會的選票一起開箱計票。委托投票須嚴格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選民接受委托不得超過3人,以尊重委托人的投票意願,保障其選舉權利。人大代表的選舉一律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應當設有秘密寫票處。代表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監票人、計票人。各選區按照設立的投票站進行投票選舉。選民憑身份證參加投票,依次投縣人大代表、鄉人大代表選票各一張。選舉結果由選舉委員會依法予以當場宣布,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選舉的鄉級人大代表,必須經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依法審查。審查內容包括當選代表是否符合憲法法律規定的代表基本條件,選舉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壞選舉和其他當選無效的違法行為。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或以違法行為當選的,應當在報告中提出個別代表當選無效的意見,由鄉人大主席團確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受理對當選代表的舉報,並及時交有關部門依法調處理。鄉人大代表經確認後,由鄉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公布代表名單,並頒發代表當選證書。

(五)     召開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階段(825日至10月底)

鄉人大代表選舉結束後,依據法律規定,在規定時間內由上屆鄉人大主席團召集本級人大換屆後的第一次會議。鄉人大積極做好召開代表大會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代表學習有關法律、代表業務知識。製定好大會選舉辦法。按照法定程序認真開好代表大會會議。並對當選的鄉政府機關領導人員實施憲法宣誓製度。

五、把握代表人選條件,優化代表結構

()嚴格把握代表人選標準。縣鄉人大代表人選要具備法法律規定的基本條件,並符合以下標準:1.政治素質好。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道德品行好。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廉潔自律,公道正派,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社會形象。3.履職能力好。有一定文化水平,身體健康,履職意願強,能夠履行人大代表職責。4.表率作用好。愛崗敬業,勤勉盡責,在本職工作中發揮帶頭作用,在本地區本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和示範性,特別是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抗疫鬥爭等重大任務和考驗中表現突出。5群眾基礎好。密切聯係群眾,熱忱服務群眾,善於聽取並如實反映群眾意願,得到群眾廣泛認同。不得推薦提名或繼續提名為鄉人大代表人選,嚴格按照麻發(2021)8號《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轉發<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做好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執行。

()進一步優化代表結構。根據新修改的《選舉法》規定重新確定鄉人大代表名額。適當提高基層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的比例,應占代表總數的55%以上。新增鄉人大代表名額應當向基層群眾、工作者等傾斜。婦女代表的比例原則上要高於上屆,代表候選人中婦女的比例一般應當占30%以上。黨政領導部擔任人大代表的比例繼續從嚴掌握,鄉級黨政領導4人左右。少數民族代表和歸僑代表要按照法律規定予以保證。對企業負責人擔任人大代表要統籌兼顧,防止比例過高。非中共黨員在鄉人大代表中不少於35%,其中統一戰線工作範圍的黨外代表人士應占較大比例。連任代表一般應占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一左右,並可適當提高比例,以不超過4000為宜。適度增加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新就業形態從業者代表。人選身份應當以其參加選舉提名時所從事的職業為準;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工作性質主次和代表性認定,避免出現身份失真失實現象或變換身份規避審查。

六、換屆選舉工作的要求

()精心組織,統籌安排。縣人大常委會成立選舉工作督導組,分片包鄉鎮對換屆選舉各階段工作進行檢查指導;鄉級選舉委員會,在鄉黨委和縣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主持本次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各村要以選區為單位設立選舉工作小組,其成員分別由鄉選舉委員會決定任命,負責做好本選區的選舉工作;各選區要劃分若幹選民小組,由選民推選組長、副組長。建立崗位責任製度,鄉選舉委員會對縣選舉委員會和本鄉選舉負責,出現違紀違法題要追究選舉委員會主任責任。加強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宣傳。堅持全麵宣傳,把握輿論導向,對敏感問題的報道,注意符合法律規定和法律程序,嚴肅宣傳紀律,加強聯係溝通。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工作,做到步調致,保證選舉工作順利進行。

()嚴格程序,依法辦事。認真貫徹執行《選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是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辦;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結合本地實際,審慎研究解決;對拿不準的問題,逐級請示上報,不得隨意變更,更不能圖省事、簡單化、走過場。杜絕選舉中的不正之風,切實保障選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防止和及時處理各種違法行為,嚴禁賄選,嚴防家族、宗教勢力幹預和操縱選舉,嚴懲黑惡勢力幹擾破壞選舉的行為。對有意幹擾破壞選舉的違紀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嚴肅查處,確保換屆選舉活動依法有序開展。

()嚴格執行換屆紀律。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麵,堅持全程從嚴監督,堅持從嚴從快查處,以鐵的紀律確保換屆風清氣正。嚴肅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確保“十個嚴禁”紀律要求入腦入心。嚴禁拉幫結派、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堅決打擊敵對勢力黑惡勢力攪擾破壞,嚴密防範家族和宗教勢力幹擾影響,保證換屆全過程清明清正清新。加強對換屆選舉全過程的監督,進一步拓寬民主渠道,充分發揮法律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

隆家堡鄉人民代表大會

選舉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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