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岩門鎮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岩政〔2023〕31號
岩門鎮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岩門鎮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鎮屬各單位:
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現將《岩門鎮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麻陽苗族自治縣岩門鎮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岩門鎮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
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精神和全國、省、市、縣關於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要求和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防溺水工作,結合我鎮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日常管理和隱患排查,縣、鎮、村三級聯動,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生防溺水工作體係,構築安全防護網絡,有效防止學生溺亡事故發生,為學生健康成長營造安全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岩門鎮學生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滕建剛任組長,分管安全生產黨委委員張吉鋼、分管教育副鎮長謝蓉任副組長,鎮綜合辦公室、安全辦、綜治辦、文化站、教育專幹、各村(社區)、岩門鎮中小學、派出所、衛生院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謝蓉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調度全鎮學生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導鎮學生防溺水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日常工作,對全鎮學生防溺水工作進行現場督查、現場交辦。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將防溺水工作納入本級政府的議事議程,實行網格化管理,把預防學生溺水工作列入績效考核內容,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學生較為集中地區的宣傳教育有和管控,突出抓好雙休日和節假日學生脫離學校、留守兒童遠離父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等薄弱環節監管,對存在隱患的水塘等危險水域,做到重點水域警示標誌全方位、隱患排查全覆蓋、巡邏巡查全時段。督促各村、社區、單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糾紛調查處理,協調有關單位落實調查處理責任,及時處置化解溺水事故矛盾糾紛。
(二)各村、社區。利用“村村響”“上門入戶”“院落會”、流動宣傳車等宣傳播放學生安全防範知識;加強對村民群眾的宣傳教育,督促家長切實擔負起對學生的法定監護責任,建立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兒童和困境兒童信息台賬,組織開展結對幫扶工作;要加強對轄區內水域的進行隱患排查,排查轄區內山塘、水庫、江河湖泊、積水坑地等危險區域,轄區內的水坑、山塘等水域,要落實警示標誌和防護設施;建立日常巡查製度,充分利用黨員幹部、退休老黨員、巡查員、群眾等多種力量,統籌轄區內開展防溺水日常巡查。
(三)各學校(含幼兒園)。要加強學生的防溺水宣傳預防教育,通過公共安全教育課、校園宣傳等形式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夏秋季節定期開展主題班會、家長會和校園集中演練活動,在每年雨季,汛期及春、秋季開學初開展集中教育活動,增強學生與家長防溺水的安全意識。落實防溺水教育“十個一活動”,即“開一次主題班會”、“看一次專題片”、“掛一張圖”、“唱一首歌”、“發一封信”、“上一節課”、“寫一篇作文”、“寫一篇作文”、“進行一次家訪”、“簽一份承諾書”“一次應急演練”。
(四)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學生防溺水的第一責任人 ,要切實履行對孩子的監管職責,加強對預防學生溺水的安全監管。
四、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6月1日之前)。各村(社區)、各學校(含幼兒園)組織召開防學生溺水夏季攻堅行動動員會,安排部署專項行動工作,通過“村村響”“上門入戶”“村院落或者小組會”“流動宣傳車”等方式宣傳學生防溺水等安全知識。
(二)集中攻堅(6月-10月)。各村(社區)、各學校(含幼兒園)按照各自工作職責,開展防學生溺水工作。鎮領導小組將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確保防溺水夏季攻堅取得實效。
(三)鞏固提升(11月至12月底)。各村(社區)、各學校(含幼兒園)對防溺水夏季攻堅行動工作進行回顧,查找工作短板,總結工作經驗,建立長效機製。
五、工作措施
(一)抓好安全教育。各村、社區及學校(含幼兒園)要通過“村村響”“上門入戶”“村院落或者小組會”、微信群、宣傳欄、標語等媒體渠道廣泛宣傳防溺水知識,要加強夏季、假期等重點時段的宣傳和警示提醒。各村、社區要在轄區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點水域懸掛防溺水宣傳橫幅(標語)、設置安全警示標牌,宣傳普及遊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識。學校(園)要建立學生防溺水宣傳教育機製,確保學生做到“六不兩會”。
(二)加強隱患整治。各村、社區要按照職責和權屬關係,完成對所轄區域內所有水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堅持"邊排查、邊整改,發現一處、整改一處”,各村、社區負責人要帶隊對分管轄區內山塘、水庫、河道、堤壩、水閘等開展全麵排查,做到排查工作的全覆蓋,不漏一處安全隱患。在重點水域、河段、幹渠、水庫、沙坑、山塘等地區設置固定警示標識外,要擺放一些簡易救生物品。對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能夠解決的要及時解決,解決有困難的,要逐級上報,爭取支持,決不能推諉拖延。
(三)抓實巡查防控。各村、社區要建立並落實危險水域常態化巡查機製,全麵加強對重點時段 (放學後、節假日)水域(曾經發生過事故的)、重點對象(留守兒童、 外來務工子女)的看護巡查,建立重點時段、重點水域專人值守製度,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分發揮村(社區)基層組織的作用,組建義務巡邏隊、誌願者隊伍加強提醒,及時勸阻學生私自下水、戲水等危險行為。
(四)落實監護職責。各學校(園)要落實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監管職責,各學校(園)主要負責人及班子成員、班主任、其他教師要自覺擔負起防溺水宣傳教育責任,同時要協同有關部門、學生家長及學生監護人做好學生防溺水和安全監管工作。要強化學生上下學時間段管理,認真落實學生請假缺勤學生房追蹤報告、班級安全信息員等製度,有效解決學生出校門後監管缺失的問題。及時與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訂承諾書,督促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切實負起監護責任。
(五)強化應急處置。各村、社區及鎮直各單位要建立完善防溺水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鎮村兩級要建立應急救援隊,切實提升應急救援能力。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鎮村和相關部門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救援,要迅速查明原因,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同時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發生是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各村、社區、各相關單位要站在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和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高度,切實把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認真部署、強力推進工作落實,確保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措施,加強督查。預防各類溺水傷亡事故要圍繞努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目標,加強督導檢查,確保機製健全、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細化工作措施,認真開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隱患排查台賬,對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進行整改,確保警示標識、隱患整改、監管監控全覆蓋。
(三)加強協作,強化責任。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全麵排查安全隱患,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形成黨政領導、部門聯動、依法監管、社會參與的聯動機製。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和”誰主管,負責”及“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健全預防各類溺水傷亡工作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管理責任,加強信息報送,不得有情不報和緩報。凡因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而引發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