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統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我單位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2、製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3、為縣委、縣政府製定政策、編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和谘詢建議;4、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係統和統計數據庫體係;指導各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6、管理普查辦、農村經濟調查隊和計算機站,組織協調全縣城鎮經濟調查、農村經濟調查工作和各項普查工作;7、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統計幹部培訓工作;8、承辦省市統計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 機構設置情況
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業務股、法規股、綜合核算與經濟研究室四個職能股室,下設四個正股級事業單位(農村經濟調查隊、城鎮經濟調查隊、民意調查中心含普查中心、計算機站,均為全額撥款),核定編製19人,其中:行政編6人,事業編12人,後勤編1人。實有人數28人,其中在職人員20人,退休人員8人(提前退休人員4人)。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19年收入預算280.28萬元,其中:經費撥款280.28萬元。
2、支出預算
2019年支出預算280.2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3.5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36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1.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80.28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230.28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94.1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3.1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萬元。
2、項目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50萬元(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經費)。其中:專項商品和服務支出8萬元,主要用於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辦公各項支出;專項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2萬元,主用用於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兩員補助。
五、其他情況說明
1、行政運行經費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行政運行經費33.10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0.38萬元。安排的費用減少。
2、“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萬元,較上年預算不變。
3、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9年無政府采購。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5、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19年我單位整體支出280.28萬元,其中:項目支出50萬元,用於全國第四次經濟普查。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6、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