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麻陽苗族自治縣財政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和執行全縣財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導全縣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製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縣人民政府金融領域有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全縣金融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擬訂加強全縣金融行業服務、促進金融行業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

2、代政府起草財政、財務、會議管理的製度及辦法。

3、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製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本級、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製訂縣本 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複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製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體製改革。

4、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管理財政票據;負責製定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5、組織製定國庫管理製度、國庫集中收付製度,指導和監督縣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製定政府采購製度並監督管理。

6、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參與縣管理權限內有關稅收政策及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的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

7、負責製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製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製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8、負責審核和匯總編製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製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製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製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製度,負責未納入縣國資辦監管的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9、負責辦理和監督縣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製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10、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製度,編製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11、貫徹執行政府內外債務管理的政策、製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縣政府外債,製定基本管理製度, 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承擔財稅領域交流與合作的具體工作。

12、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製度,組織實施全省會計行政法規規章。

13、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14、研究分析國家金融政策、宏觀金融形勢和全縣金融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金融市場體係建設。

15、負責聯係組織政府與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和企業對接,引導、協調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

16、組織協調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整頓和規範全縣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7、指導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監管和重組;根據縣人民政府財稅金融工作辦公室授權,會同有關部門對縣農村商業銀行進行管理、指導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縣信用體係建設和金融安全區創建,推進改革生態環境。

18、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初審工作和有關監管工作;指導地方各類風險投資機構、基金的設立和發展工作。

19、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縣財政局設16個內設機構(1)辦公室、(2)綜合計劃股(加掛縣津貼補貼工作辦公室牌子)、(3)行政審批服務股(加掛稅政法規股牌子)、(4)預算股、(5)行政政法股、(6)教科文股、(7)經建股、(8)農業股、(9)社會保障股、⑩企業股(加掛對外經濟貿易股牌子)、⑾金融與債務股、(加掛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辦公室牌子)(12)資產管理股(加掛縣縣控製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牌子)(13)績效管理股、(14)會計股、(15)財政監督檢查股、(16)人事教育股。下設3個二級單位(①縣國庫集中支付核算中心、②縣金融事務中心、③縣財政事務中心)。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財政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1933.2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22.77萬元,減少10%,主要是厲行節約,縮減各項日常開支。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33.2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

2、支出預算

2024年支出預算1933.2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22.77萬元,減少10%,主要是厲行節約,縮減各項日常開支。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1.7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1.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2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0萬元、農林水支出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8.37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933.2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22.77萬元,減少10%。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1.78萬元,占83.3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1.86萬元,占7.34%、衛生健康支出65.24萬元,占3.37%、城鄉社區支出20萬元,占比1.04%、農林水支出6萬元,占比0.31%、住房保障支出88.37萬元,占4.5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1933.25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132.2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54.8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20萬元。

2、項目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641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財政投資評審政府購買服務專項經費155萬元,主要用於投資評審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獎勵、職工食堂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社保經費;財政網絡使用及維護經費23萬元,用於維護財政網絡係統正常運行等工作;村級社區財務人員培訓經費6萬元,主要用於村級社區財務人員培訓;國庫改革經費8萬元,主要用於鄉鎮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正常運行,實現鄉鎮國庫集中支付全覆蓋;化解債務領導小組辦公工作經費20萬元,主要用於維持金融化解債務工作正常開展;全縣財稅綜合信息平台服務費18萬元,主要用於全縣財稅綜合信息平台維護正常運行服務費;票據電子化改革經費30萬元,主要用於全縣票據實行電子化操作係統改革經費;稅收成本、返還及獎勵專項工作經費255萬元,主要用於考核年度稅收及非稅收入目標等經費;投資評審工作經費20萬元,主要用於維持投資評審工作正常運行;預算改革經費30萬元,主要用於預算改革全覆蓋,做到預算公開等各項工作;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建設及運營費33萬元,主要用於維護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正常運營。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634.8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2萬元。

2、“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6萬元,較上年預算持平,主要是我單位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加強“三公”經費的管理,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4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513.8萬元,主要包括:水費4萬元、電費16.8萬元、租賃費3萬元、會議費5萬元、培訓費5萬元、公務接待費6萬元、勞務費120萬元、工會經費80萬元、辦公費127萬元、維修(護)費68萬元、差旅費47萬元、印刷費2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2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年初部門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資金計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單位固定資產總額963.01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構築物148.98萬元;通用設備773.15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40.88萬元。

6、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無新增資產。

7、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進一步樹牢績效意識,嚴格績效目標管理,提高績效指標設置質量,推動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硬化績效目標約束。所有資金均需設置高質量績效目標,未認真開展績效評估的,不得申報;績效不達標的堅決不予進入項目庫。強化財審聯動機製,將績效、審計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機銜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麻陽苗族自治縣財政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