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編製說明
司法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我單位主要職能有:法律服務、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及公證律師。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局為行政全額撥款單位。機關內設股室10個,轄18個基層司法所和2個二級機構(法援中心和公證處),監管4個縣直法律服務所和1個司法鑒定所。核定編製76人,其中:行政編50人,事業編26人。截止2018年10月份,實有人數96人,其中:在職68人,離退休20人。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19年收入預算981.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981.18萬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2019年支出預算981.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25.63萬元,項目支出55.55萬元。
2、支出預算
2019年支出預算981.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761.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0.02萬元、醫療衛生支出44.8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6.8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47.5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81.18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925.63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05.0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8.2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33萬元。
2、項目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55.55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社區矯正專項經費47.55萬元,主要用於社區矯正工作的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辦公設備購置等;資本性支出專項8萬元,主要用於專項辦公設備購置。
五、其他情況說明
1、行政運行經費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行政運行經費118.22元,比上年預算減少6.12萬元。主要是公務接待費預算減少。
2、“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27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10.13萬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的預算。其中:公務接待費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8萬元。
3、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均為執法執勤用車。
5、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19年我單位整體支出981.18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2個,涉及項目支出55.55萬元,其中社區矯正專項工作經費47.55萬元,資本性支出專項經費8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6、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