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進一步堅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確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確方向。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持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確保對黨的絕對忠誠。持續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持之以恒正風肅紀,推進全麵從嚴治黨。突出政治功能,突出意識形態政治責任,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工作主動權。

二是繼續突出抓好法治宣傳教育,抓好“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深入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謀劃出台“八五”普法工作規劃和啟動工作。

三是繼續推進良法善治,不斷提升法治建設實效。規範行政執法,推進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做強公共法律服務。逐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進一步整合法治宣傳、律師、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構建起覆蓋城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基層法律服務體係。以憲法學習宣傳為“龍頭”,促進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組織開展法律援助案件質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誌願服務等專項活動、著眼經濟建設主戰場,深化推進服務“三大攻堅戰”、民營企業、產業項目建設年等專項法律服務。

四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監管絕對安全,不斷加強社區矯正規範化、社會化、信息化、一體化建設,積極打造安置幫教新特色。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堅持發展“楓橋經驗”,認真做好重點地域、重點群體和重點時間節點的矛盾糾紛摸排調處。強力推動專項鬥爭,再部署、再發動、再排查,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常態化。

五是縱深推進各項改革,提高服務社會發展的能力水平。進一步加快推進行政執法體製改革,深化行政複議體製改革,推動落實健全行政裁決製度。配合上級部門出台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規定,進一步解決調查取證難、會見難等突出問題。落實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製度,鞏固完善村(社區)法律顧問機製。推進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促進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優質便捷高效。健全管理機製,規範基層法律服務。深化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提高人民群眾參與和促進法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