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教育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2025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部門的指導下,縣教育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切實推進法治建設。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為重點,以法治化管理為目標,健全行政執法相關製度,狠抓法律、法規學習培訓,進一步規範教育行政執法行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促進全縣教育事業和諧健康發展。現將一年來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1.抓組織領導,落實法治責任。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是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关键词2自覺將機關工作納入法治思考,貫穿於工作中,確保規範運行。成立了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黨委成員任副組長,辦公室、基教股、法規股、民教股、綜治股、培管股、督導室等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建立起“依法行政,人人有責”的工作機製,各股室根據業務範圍和主要工作職能,履行相應的依法行政職責。堅持全局工作一盤棋,將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要點,製訂工作目標、加強過程督查、定期研究問題,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實處。
2.抓普法教育,提升法治意識。利用局黨委工作例會、微信工作群推送學習資料等方式,組織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學習教育法律法規和行政法規,提高機關幹部法治素養。把法製教育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強各學校法律法規和規範辦學行為文件學習,通過法製講座、主題班會等形式,開展法製教育宣傳活動。確定每年九月為法製教育宣傳月,利用12·4憲法宣傳日和憲法宣傳周,開展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近年來,全縣發放法製宣傳資料2萬餘份。
3.抓規範管理,推進依法治教。堅持樹立正確的教育質量觀和人才觀,全麵推進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國家課程計劃,開齊課程、開足課時,並加強開課情況、過程監控、考核評價等督查。嚴格執行陽光招生政策,規範招生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學”政策。嚴格規範治教、治校和從教行為,開展師德師風和教育法律法規集中學習和討論,將教師教學行為和師德師風情況納入教育教學常規檢查現場問卷和個人年度目標考核。堅持教學常規學校周查、教育督導組月查、縣教育局巡查和定期通報、評議製度,對查出的問題必須限期整改,並對典型學校進行二次複查。
4.抓行政審批,提高管理水平。堅持“整頓、規範、提高”的工作思路,引導民辦學校規範管理,經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教育機構,舉辦者持辦學許可證,依法依規分類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實行民辦學校黑白名單公示製度,對全縣具有資質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在政府網進行公告,引導有需求的學生和家長,選擇通告名單所列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堅持實行分級年審、全縣通報的民辦學校年審製度,引導民辦學校提高其辦學水平。製定教師資格認定審批製度,編製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手冊,嚴格執行網上申報、現場確認、體檢、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等程序,並對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
5.抓陽光政務,堅持政務公開。按照依法行政、科學行政、民主行政和陽光行政的總體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教育公眾號、政務公開欄等對教育各項政務進行定時、定內容公開。在政務公開欄對各股室工作職責、工作內容、辦事程序向群眾長期公開;通過政府門戶網對招考教師資格、程序、成績及以及教師資格認定等進行廣泛公開;通過學校收費公示欄宣傳將教育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舉報電話等內容向社會公示;通過招生政策公告對招生計劃進行廣泛宣傳;通過教育公眾號及時公開最新教育信息。各項政務的公開透明方便了群眾辦事,便於群眾監督。
二、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傳教育有待加強。普法教育的深度和廣度還不夠,存在實用主義思想,幹部職工學法的主動性、自覺性還不夠。
2.教育熱點問題有待加強。對當前一些教育熱點問題,如違規補課和舉辦各類輔導班等,依法監管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
3.執法隊伍素質有待優化。執法人員業務素質水平總體不高,年齡結構不合理,不利於進一步提升教育行政執法質量。
三、2026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1.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行政執法責任。按照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明確職責和任務,齊抓共管,深入推進教育係統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實現教育係統行政執法權限法定化、執法責任明晰化、執法程序公開化、執法檢查經常化、執法監督製度化。
2.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法治素質。積極參與上級開展的各類法製培訓活動,深入學習各種法律、法規,探索和研究符合教育特性和我縣實際的教育法治有效方式和長效機製。
3.進一步加大宣傳,營造依法行政氛圍。圍繞“法治政府建設”主題,開展“法治學校”創建工作,充分發揮課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動法治教育與校園文化有機融合,整合利用各種法治教育資源,多措並舉推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同時推進行政機關更新觀念,轉變職能,強化服務意識,改進管理方式,提升管理人員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