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2023年部門預算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1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0、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複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和評價,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複及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複工程,指導、監督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林木花卉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3、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製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區劃界定和保護管理工作,按權限負責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複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4、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沙化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5、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縣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複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6、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負責國家公園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委托縣政府或縣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製;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序報批,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7、負費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製度,國有林場,單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8、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優化配置及木材,林產品、副產品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9、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原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費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10、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11、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 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12、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縣級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核縣級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13、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14、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5、職能轉變。縣林業局要切實加大生態係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工程,加強森林、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係,統一推進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並整合,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體製。
二、機構設置情況
1、機構設置
麻陽縣林業局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林業局共核定設置行政職能股室7個:辦公室(人事教育股)、造林綠化股、森林資源管理股、自然保護地管理和野生動植物保護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政策法規股)、計劃財務股、森林資源防火股)。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3年收入預算3318.0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601.5萬元,增長93.3%。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為2023年度預算增加森林撫育補助56萬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200萬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700萬元、生態護林員補助4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962.0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1356萬元。
2、支出預算
2023年支出預算3318.0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601.5萬元,增長93.3%。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為2023年度預算增加森林撫育補助56萬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200萬元、森林生態效益補償700萬元、生態護林員補助400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7.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97.4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00萬元、農林水支出2461.7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1.85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3318.0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601.5萬元,增長93.3%。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7.07萬元,占6.85%、衛生健康支出97.4萬元,占2.94%、節能環保支出400萬元,占12.05%、農林水支出2461.75萬元,占74.19%、住房保障支出131.85萬元,占3.9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預算數為1828.07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752.3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5.48萬元。
2、項目支出
2023年年初預算數為149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行政運行工作專項26萬元,主要用於營造林與森林經營、“美麗鄉村•幸福家園”建設綠化工程、退耕還林工作經費、林地變更調查工作經費、山林糾紛調處工作經費、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經費、濕地辦工作經費;森林資源培育專項164萬元,主要用於育林基金補助和森林撫育補助;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專項900萬元,主要用於中央和省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自然生態保護支出專項400萬元,主要用於生態護林員補助。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行政運行經費50.2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萬元,減少3.83%。主要是因為單位厲行節約,各項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
2、“三公”經費預算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12.5萬元,較上年預算增加7.5萬元,“三公”經費的增加主要是因為:市林業局配送給我單位3輛森林防火車,2023年增加了公務用車出支出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萬元、公務接待費4.5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3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48.96萬元,主要包括:水費2萬元、電費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公務接待費4.5萬元、工會經費26.46萬元。
本部門2023年度預算安排會議費0萬元,安排培訓費0萬元,未擬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2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縣級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本部門無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6、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進一步樹牢績效意識,嚴格績效目標管理,提高績效指標設置質量,推動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硬化績效目標約束。所有資金均需設置高質量績效目標,未認真開展績效評估的,不得申報;績效不達標的堅決不予進入項目庫。強化財審聯動機製,將績效、審計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機銜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3年我單位整體支出3318.07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828.07萬元,項目支出1490萬元。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7個,涉及項目支出1490萬元,其中:行政運行工作專項26萬元;森林撫育補助56萬元;生態護林員補助400萬元;省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200萬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200萬元;育林基金補助108萬元;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50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