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審計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全縣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縣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製定我縣審計、財政經濟方麵的規範性文件,製定審計業務規章製度,並監督執行。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以及年度審計計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出具審計報告、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製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文件、宏觀調控措施以及管理體製、機製建設的建議。

(四)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托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3.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

4.縣屬國有企業和縣政府規定的國有資產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縣屬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5.縣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受縣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決(結)算。

7.縣政府接收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以及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六)負責縣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按規定對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各成員單位運用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指導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七)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八)承擔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的組織實施。

(九)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組織審計我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縣屬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十二)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縣審計係統的應用,組織全縣審計機關實施管理係統和現場審計係統的建設。組織審計專業培訓。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懷化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法規審理室、經濟責任審計室、行政事業審計股、經貿與社保審計股、財政金融審計股、農業股共計7個職能股室;下設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鄉鎮審計中心、內部審計指導中心三個二級機構,其中政府投資審計中心,鄉鎮審計中心為獨立核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19年收入預算728.76萬元,均為一般公共預算經費撥款728.76萬元。

2、支出預算

2019年支出預算728.7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74.8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3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2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28.76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676.76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94.4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1.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51萬元。

2、項目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52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專項商品與服務支出50萬元,主要用於政府投資審計購買服務專項經費;   資本性支出專項2萬元,主要用於辦公設備購置。

五、其他情況說明

1、行政運行經費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行政運行經費524.8萬元,比上年預算530.97萬元減少6.17萬元。主要是非稅收入返還單位項目的減少。其中:2019年商品和服務支出81.80萬元,比上年預算145.88萬元減少64.08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差旅費減少53萬元,辦公費減少5.64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4.8萬元。

2、“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11萬元,較上年決算減少4.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減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務接待費比上年壓減了4.8萬元。

3、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2萬元。主要是用於辦公設備購置采購項目。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1 輛,其中: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 輛;單位無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5、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19年我單位整體支出728.76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個,涉及項目支出5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6、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附件:麻陽苗族自治縣審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