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3年度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麻陽苗族自治縣審計局對2023年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縣本級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23年度縣本級決算(草案)報表反映,一般公共財政預算實現收入421105萬元,完成預算數405105萬元的103.95%。比上年386807萬元增長8.87%。支出385845萬元,完成預算數405105萬元的95.25%。比上年366295萬元增加19550萬元,增幅53.86%。年終收支結餘35260萬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實現收入133008萬元,完成預算數143000萬元的93.01%。較上年104764萬元增長28244萬元,增幅26.96%,支出111708萬元,完成預算數137469萬元的81.26%。較上年99619萬元增長12089萬元,增幅12.14%。年終收支結餘21300萬元。
2023年國有資產(資本)經營預算實現收入173萬元,完成預算數300萬元的57.67%。較上年3532萬元減少3359萬元,減幅95.1%。支出167萬元,完成預算數300萬元的55.67%。較上年3532萬元減少3365萬元,減幅95.27%。
社會保險基金實現收入40184萬元,完成預算數35661萬元的112.68%。較上年36216萬元增長3968萬元,增幅10.96%,支出36469萬元,完成預算數32276萬元的112.99%。較上年33985萬元增長2484萬元,增幅7.31%。年末累計結餘27399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麵對經濟下行等諸多風險挑戰,2023年全縣財政工作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縣人大、縣政協及上級財政部門監督指導下,縣財政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切實加強保障和改善民生,積極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改革,財政收支績效管理不斷增強,基本完成了年度預算收支任務,較好地服務了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加大財政資源統籌力度,提升保障能力。
搶抓政策機遇,2023年爭取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74000萬元;挖掘可用財力,清理盤活各預算單位沉澱、結餘資金,收回存量資金46742.07萬元;優化資源配置,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22472.11萬元。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項目建設提供了財力保障。
(二)壓減預算中非剛性支出,保障民生支出。
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壓縮日常支出,減少小散支出,降低行政運行成本,如2023年決算反映公務接待費比上年減少166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較上年減少97萬元;聚焦保障重點民生領域,確保民生資金落到實處,2023年完成民生領域支出306946萬元,比上年增長7.87%。
(三)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規範財政管理。
推進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向鄉鎮學校、臨時機構延伸,將鄉鎮57所學校和54個臨時機構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實行財政一體化管理;深化電子非稅建設,全縣181家執收單位納入了電子非稅線上收繳管理係統。提高了預算管理規範化、標準化和自動化水平。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深化預算改革和杜絕“以審代結”政策落實欠到位。一是財政支出安排與部門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等非稅收入掛鉤;二是縣財政未製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製度及會同有關部門製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辦法;三是存在“以審代結”情況,相關管理辦法未及時清理修訂。
(二)預算編製和決算(草案)編製不完整、欠規範、不真實。
一是無依據編製部門和單位小專項;二是稅務業務支出預算編製時麻陽稅務局未完整提供申報資料,存在多列預算支出現象;三是“三公”經費預算編製不完整、部門決算不真實;四是總決算內容不真實。
(三)預算收入征管不到位,存在應征未征及違規減免罰沒收入、亂收費等行為。
一是2023年殘疾人保障金未足額征收到位;二是機關事業單位應繳未繳養老保險、職業年金和職工醫療保險共計1735.89萬元;三是應征未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四是應交未交鄉鎮供水提質升級特許經營權出讓金;五是合同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且監管缺位,施工企業少繳稅款;六是代征單位截留汙水處理費;七是部分行政執法單位違規減免罰沒款;八是自立名目收取門麵店鋪廣告招牌費。
(四)專項債項目實施進度緩慢,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滯留資金存在平衡財政情況。
一是2023年專項債項目實施進度緩慢,專項債資金使用效益欠佳;二是未及時、足額安排撥付2023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三是滯留2021年重點區域生態保護和修複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用於平衡財政。
(五)庫款保障不足,暫付款規模未能有效控製,且存在存量資金“二次沉澱”現象。
一是財政指標額度有結餘,但庫款無保障;二是部分“保民生”資金未及時撥付;三是清理收回的存量資金形成“二次沉澱”;四是財政暫付款規模大,占支出比重偏高;五是應計未計支出
(六)基金長期滯留社保支出戶,且存在違規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等行為,基金風險防控有待加強。
一是機關養老保險支出戶長期滯留資金;二是部分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三是退休後違規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七)企業和工業園區監管不嚴,存在閑置土地未處理、產權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等情況。
一是未按規定依法處理閑置土地;二是資產劃轉未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
(八)臨時機構監管不嚴,個別機構存在亂發津補貼等行為。
一是已完成工作的臨時機構銀行賬戶未及時注銷,結餘資金未繳入財政,長期滯留賬戶上;二是臨時機構納入財政一體化係統管理改革推進緩慢;三是縣征地拆遷安置管理辦公室違規多頭開戶;四是縣征拆辦違規處置國有資產且處置收入未上繳國庫;五是縣征拆辦未經審批擅自簽訂協議,長期固定租用車輛;六是個別機構存在亂發津補貼等行為。
(九)上年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方麵。
針對縣審計局2023年對2022度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中發現的14個問題,已整改到位7個,還有7個問題未完成整改。
四、審計建議
(一)從嚴從實謀劃編審年度預算,推進財政體製改革。一是夯實製度基礎建設,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製定和完善相關管理製度和規定,確保財政體製改革政策落地生效;二是把“過緊日子”作為預算安排的基本原則,在預算編製中,合理確定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應能保障預算單位運轉;三是強化預算審查,細化預算支出,增加預算的完整性和透明性。
(二)多措並舉抓好財源建設,確保收入提質增效。
一是發揮財政資金激勵和杠杆作用,加大財政對企業支持力度,優化營商環境,讓入駐我縣企業引得來、留得住、發展好;二是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動,強化收入征管,掌握稅源動態變化,堵塞征管漏洞,做到應收盡收,挖潛增收。
(三)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把項目篩選、入庫關、審核關,強化財政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和考核評價工作,加大對重大政策和項目實行跟蹤問效的力度,切實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