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概況

一、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公安規範性文件;分析研究全縣的敵情、政情、社情,適時決策部署全縣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麵的重要信息,並擬定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對策;

    3、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紀律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公安係統人民警察的警銜管理、獎懲、優撫、教育訓練及公安宣傳工作;檢查、督促全縣公安係統的執法活動,製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製度,組織開展警務督查,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 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4、承辦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騷亂;

    5、依法維護全縣治安秩序,製止、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國籍工作;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7、指導、監督全縣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承辦、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管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9、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10、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技術偵察、機要通信和信息網絡的安全監管。

    11、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負責對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全縣的禁毒、緝毒工作。

    13、指導森林公安的業務工作;指導縣武警中隊擔負的公安業務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工作。

    14、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我局現有內設機構19個,分別是指揮中心、情報科信大隊、警務保障室、政工室、警務督察大隊、禁毒大隊、刑事偵查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大隊、治安管理大隊、巡特警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看守所、拘留所、法製大隊、交通警察大隊、森林公安局。下設機構20個,分別是富州派出所、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錦和派出所、堯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門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蘭裏派出所、呂家坪派出所、板栗樹派出所、蘭村派出所、黃桑派出所、譚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閣派出所、大橋江派出所。我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執法執勤車輛編製28台。

(二)決算單位構成。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2021年決算部門單位構成僅為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本級。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門決算

(公開9張表附後)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6077.02萬元(其中:本年收入6021.7萬元,上年結轉結餘55.3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592.04萬元,減少20.76%,主要是因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2021年度支出總計6077.0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6077.02萬元,年末結轉結餘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592.04萬元,減少20.76%,主要是因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6021.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021.7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6077.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854.99萬元,占96.35%;項目支出222.03萬元,占3.6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6021.7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減少705.68萬元,減少10.49%,主要是因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6077.02萬元(不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減少1536.72萬元,減少20.18%,主要是因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077.0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536.72萬元,減少20.18%,主要是因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6077.0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23.5萬元,占5.32%;公共安全支出5029.7萬元,占82.7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7.67萬元,占4.24%;衛生健康支出151.75萬元,占2.5%;城鄉社區支出100萬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214.4萬元,占3.53%。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360.8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6077.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9.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69.56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40.9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04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6、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3612.15萬元,支出決算為4645.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8.60%,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7、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8.76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8、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

年初預算為130萬元,支出決算為122.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87%,決算數小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33.72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2.4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11、公共安全支出(類)監獄(款)犯人生活(項)

年初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11.3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6.9%,決算數小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

12、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6.25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232.53萬元,支出決算為232.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5.14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151.75萬元,支出決算為151.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1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0萬元,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1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214.4萬元,支出決算為21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一致。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854.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394.4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5.0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1460.59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4.95%,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福利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38.7萬元,支出決算為95.04萬元,完成預算的68.5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9.8萬元,支出決算為0.27萬元,完成預算的2.76%,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依照中央八項規定相關精神,厲行節約,逐年減縮公務接待費,與上年相比減少2.57萬元,減少90.49%,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嚴格依照中央八項規定相關精神,厲行節約。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原因主要是本年無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本年與上年相比減少18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及今年均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28.9萬元,支出決算為94.77萬元,完成預算的73.52%,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依照中央八項規定相關精神,厲行節約,與上年相比增加14.93萬元,增加18.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車輛老化,維修使用成本增加。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27萬元,占0.28%;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94.77萬元,占99.72%。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27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2個、來賓18人次,主要包括上級單位檢查人員和相關單位交流工作人員。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94.7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4.77萬元,主要是車輛燃油和維修等支出,2021年我單位更新公務用車0輛,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21年度無政府基金預算收入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60.59萬元,比年初預算數528.67萬元增加931.92萬元,增長176%。主要原因在於物價上漲,年中追加機關運行經費及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撥付。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萬元;開支培訓費23.68萬元,用於開展業務培訓,人數165人,內容為派出所所長培訓、偵查業務培訓、科信業務培訓、人事工作培訓等;本年度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無此項開支。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2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納入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全麵開展了績效自評,共一項目,涉及資金130萬元,占項目預算總額的2.98%。從評價情況看,本單位績效評價結果為優,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

組織對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自評,涉及財政資金6077.02萬元。從評價結果看,資金使用效益較好,達到了預期績效目標。部門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自評報告後附。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縣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於購買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機構編製人員情況

我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核定編製183人,其中:政法編183人。實有在職人數183人(注:在職人員數不包括看守所、交警大隊人數)內設6個中心:指揮中心、隊伍管理中心、防控中心、偵查中心、執法監管中心、交管中心;下設20個派出機構:富州派出所、錦江派出所、文明山派出所、錦和派出所、堯市派出所、郭公坪派出所、岩門派出所、石羊哨派出所、江口派出所、蘭裏派出所、呂家坪派出所、板栗樹派出所、蘭村派出所、黃桑派出所、譚家寨派出所、和平溪派出所、隆家堡派出所、舒家村派出所、文昌閣派出所、大橋江派出所;2個拘押收教場所:看守所、拘留所、合稱監所管理中心。

二、單位主要職能與年度績效目標

(一)單位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縣公安規範性文件;分析研究全縣的敵情、政情、社情,適時決策部署全縣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麵的重要信息,並擬定預防打擊犯罪和整治治安的對策;

    3、負責全縣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紀律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公安係統人民警察的警銜管理、獎懲、優撫、教育訓練及公安宣傳工作;檢查、督促全縣公安係統的執法活動,製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製度,組織開展警務督查,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 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4、承辦案件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騷亂;

    5、依法維護全縣治安秩序,製止、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支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工作;

    6、依法管理國籍工作;負責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7、指導、監督全縣消防工作;

    8、依法管理、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承辦、參與重大交通事故的查處;管理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9、負責對全縣範圍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10、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技術偵察、機要通信和信息網絡的安全監管。

    11、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負責對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負責全縣的禁毒、緝毒工作。

    13、指導森林公安的業務工作;指導縣武警中隊擔負的公安業務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工作。

    14、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績效目標

1、檢查、督促全縣公安係統的執法活動,製訂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製度,組織開展警務督查,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2、加大承辦案件的偵查工作力度,協調、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案件事件和騷亂;

    3、加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4、加強對全縣範圍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以及全縣的禁毒、緝毒工作。

三、 年度整體支出及管理情況

2021年預算總收入6077.02萬元,其中年初預算安排4360.83萬元,年度預算追加1660.87萬元,上年結轉收入55.32萬元。實際總支出6077.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854.99萬元,占年初預算基本支出的149%,占全年總支出的96.35%:項目支出222.03萬元,占年初預算項目支出的51.63%,占全年總支出的3.65%;年度無結餘。

1、基本支出情況

2021年基本支出5854.9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394.4萬元,日常公用經費1460.5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23.5萬元,占5.53%;公共安全支出4907.67萬元,占83.8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57.67萬元,占4.4%;衛生健康支出151.75萬元,占2.59%;住房保障支出214.4萬元,占3.66%。

2、“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38.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9.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8.9萬元。實際“三公”經費支出95.04萬元,占年初預算的68.52%,其中公務接待費0.27萬元,占年初預算的2.76%,公務用車運行費94.77萬元,占年初預算的73.52%。

3、資金管理情況

(1)建立健全預算編製、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製度。合理設置崗位,明確有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預算編製、審批、執行、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2)預算編製應當做到程序規範、方法科學、編製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

(3)根據內設機構的職責和分工,規範內部預算追加調整,發揮預算對經濟活動的管控作用。

(4)單位應當根據批複的預算安排各項收支,確保預算嚴格有限執行;加強決算管理、確保決算真實、完整、準確、及時。

(5)單位應當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製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管理機製。

四、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1、管理製度健全性上,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實際,製定了財務管理製度。

2、資金使用合規性上,一直按國家財經法規和單位財務管理製度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收支,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做到專款專用,保證資金適應的合規性,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3、預決算公開性上,2021年度的預決算數據及“三公”經費情況已經按照要求再政府門戶網站公開。

4、職責履行:2021年度在縣委、縣政府及上級部門正確領導和決策下,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5、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表自我評分為80分。

五、存在的問題

1、部分資料收集不夠完善,歸檔不夠規範;經辦人員的業務能力有待提高。

2、公用經費不足。

六、改進措施與建議

1、強化內部管理,進一步完善管理製度。

2、建議縣級預算足額安排好經費,確保工作開展實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