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始終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緊扣《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收官要求,將法治建設貫穿公安工作全過程、各環節,以法治思維賦能公安履職,以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難題,法治政府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現將年度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學踐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築牢法治建設思想根基

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嚴格落實“第一議題”製度,采取黨委中心組學習、會前集中學習、“三會一課”等方式開展學習,組織局黨委開展集中學習12次,舉辦全警法治專題培訓2次,開展“法治大講堂”“以案釋法”研討活動10餘場,覆蓋民警700餘人次。實現領導幹部帶頭學、中層幹部重點學、全警覆蓋學的學習格局。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新警入職培訓、民警晉職晉銜必考內容,由政工部門牽頭有序組織公職人員學法考法,截至目前學法考法完成率達到100%。為確保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落地見效,組織民警進行2次比武考試。創新學習載體,打造“線上+線下”融合學習平台,通過公安內網專欄、微信公眾號推送法治學習資料30餘條,推動法治理念入腦入心。

(二)健全黨領導法治建設機製,壓實工作責任鏈條

始終錨定黨對法治建設的絕對領導這一根本原則,將黨的領導貫穿於法治工作謀劃、部署、推進、落實的全過程各方麵。立足公安工作實際,持續完善黨委牽頭抓總、職能部門協同聯動、基層單位具體落實的法治建設領導體係,構建起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環環相扣的責任閉環。

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強化各級責任主體的法治思維與政治擔當,推動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協同抓”的工作格局。健全責任傳導機製,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績效考核、述職評議的重要內容,以鮮明的導向推動責任層層壓實、工作層層落地,確保黨對法治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公安係統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三)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法治服務環境

高位部署護航經濟發展工作,落實服務群眾、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公安政務服務。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公安分中心,進駐出入境、交警、戶政等3個警種部門,20名工作人員,確保所有涉及公安政務服務事項全麵進駐。二是加強培訓。並加強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公安業務分中心的警種部門人員集中統一管理,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有針對性開展綜合業務培訓,實現“一警多能”、“多能精能”;三是強化境外人員管理服務。製定了麻陽苗族自治縣境外人員服務管控工作規範,建立了外事、公安、統戰、宗教、旅遊等職能部門工作聯動機製;規範普通護照辦理及後續管理。四是聚焦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共摸底評查案件166件,問題177個,做到了評查全覆蓋。專項行動共退還資金45.48萬元,追究民警責任24人,切實為企業發展營造了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2025年12月15日,我局在全市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調度上作典型發言,涉企執法規範化建設成效顯著,獲與會單位充分肯定。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升執法質量效能

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升級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實現“一站式辦案、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監督”,全年辦理各類案件749起,其中行政案件475餘件、刑事案件274餘件,所有案件均通過執法辦案平台流轉。全麵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為一線民警配備執法記錄儀67台,實現執法活動全程錄音錄像。創新執法監督模式,搭建智慧執法監督平台,運用人工智能技術開展卷宗智能審核、執法風險預警,全年處理執法風險預警401起,最終合格率達96.63%。聚焦執法核心“八率”指標攻堅,緊盯移送起訴率、公訴率、不起訴率等刑事執法關鍵環節,強化案件源頭審核與全程跟蹤督辦,實現移送起訴率達80.72%、公訴率52.99%、不起訴率控製在3%;狠抓行政結案率、行政複議糾錯率、一審行政訴訟敗訴率等行政執法指標管控,推動行政結案率提升至73.96%,行政複議糾錯率6%,暫無行政訴訟敗訴。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製,推動基層民警全部入駐縣級綜治中心,建立“糾紛受理-分流處置-聯調化解-跟蹤回訪”閉環機製。二是創新“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多方協同”調解模式,聯合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及律師、人民調解員,在案件辦理各階段參與調解,全年召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聯席會10餘次,在重大疑難案件發生初期,檢察院及時介入,從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方麵提供專業意見,助力公安機關提升案件辦理質量。三是深化“八五”普法工作,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深入社區、學校、企業等場所,宣傳法律法規知識,提高群眾的法治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今年開展各類法治、公安宣傳活動一百餘次,發放宣傳資料十萬餘份,群眾法治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顯著提升,全縣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發案率同比下降顯著。

二、2025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 法治理念踐行不夠均衡。部分基層民警法治思維仍需強化,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的傾向,在複雜警情處置中,程序規範意識和人權保障意識有待提升;少數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解決複雜問題的能力不足,存在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手段的情況。

2. 執法規範化水平存在差距。基層派出所執法人員專業素養參差不齊,對新型違法犯罪的法律適用、證據標準把握不夠準確,執法文書製作不規範、案卷裝訂不標準等問題仍有發生;跨部門執法協同機製不夠健全,針對新業態、新領域的執法監管存在盲區。

3. 法治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基層法製員隊伍專業化水平不足,部分法製員缺乏係統法律專業培訓,難以滿足複雜案件審核把關需求;法律專業人才短缺,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民警占比僅為1%,法治專業力量薄弱。

4. 矛盾糾紛化解能力需提升。基層矛盾糾紛調解力量不足,專業化調解員隊伍建設滯後,複雜矛盾糾紛化解效率不高;行政複議辦案信息化水平較低,案件辦理周期較長,部分群眾訴求響應不夠及時。

(二)原因分析

1. 思想認識存在偏差。部分單位和民警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長期性、重要性認識不足,將法治建設視為“軟任務”,重業務指標、輕法治建設的傾向未根本扭轉,主動運用法治手段推動工作的意識不強。

2. 培訓體係不夠完善。法治培訓內容與執法實踐結合不夠緊密,針對性、實效性不強,多以理論講解為主,實戰化、案例化教學不足;培訓方式較為單一,缺乏對新型執法技能、智慧執法平台應用的係統培訓。

3. 保障機製不夠健全。法治建設經費投入不足,執法辦案裝備更新、信息化建設等保障力度有限;法治工作考核評價體係雖已建立,但激勵約束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對法治建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表彰獎勵力度不足。

4. 協同聯動機製不暢。與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門的執法司法協同機製不夠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矛盾聯調等方麵存在壁壘;基層派出所與鄉鎮(街道)、社區的聯動配合不夠緊密,未能形成法治建設合力。

三、2026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理念武裝,強化思想引領

持續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完善常態化學習機製,開展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不少於12次,全警法治輪訓不少於4期。創新學習形式,推行“理論學習+案例研討+實戰演練”模式,組織民警旁聽庭審10場以上。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製度,將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作為幹部考核、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推動全警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規範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質效

開展執法規範化“提質增效”行動,組織執法人員“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活動3期以上,重點提升新型違法犯罪處置、執法文書製作等能力。升級智慧執法辦案平台,實現類案推送、證據審核、風險預警等功能全覆蓋;深化執法監督閉環管理,開展專項執法督察4次,嚴肅查處執法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細化處罰檔次,推動執法標準統一化、規範化,確保公正文明執法。

(三)加強隊伍建設,強化人才支撐

實施“法治強警”工程,招錄法律專業人才,選拔業務骨幹擔任專職法製員。鼓勵民警考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推動民警法律職業資格持證率提升。健全執法激勵機製,將執法質量與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直接掛鉤,激發全警依法履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完善矛盾化解機製,築牢平安防線

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升級行政複議辦案平台,實現案件受理、審理、決定全流程信息化,壓縮辦案周。加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體係建設,壯大專業化調解員隊伍;深化“綜治中心+警務室”聯動機製,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就地化解。創新普法宣傳模式,打造“精準普法”品牌,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定製化普法活動5場以上,提升群眾法治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縣城、法治縣城提供堅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