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關於印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若幹措施》的通知
麻公發〔2022〕27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
關於印發《嚴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若幹措施》的通知
局屬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來湘考察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履行公安機關職責任務,推動我縣營商環境明顯改善,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湖南省公安機關服務經濟建設30條措施》《懷化市優化營商環境20條措施》《懷化市關於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的若幹措施》等規定,結合我縣公安工作實際,製定本措施。
一、實行執法檢查報告製度。各級公安機關開展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包括明察暗訪、“四不兩直”、日常檢查等各種方式的執法檢查,下同),要以問題為導向。每次入企檢查前須報本局主要領導審批,並報督察部門備案(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上級有特殊要求的事後備案)。
二、嚴格控製執法檢查頻次。各級公安機關應嚴格控製執法檢查頻次,堅決杜絕選擇性檢查、重複檢查、頻繁檢查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公安機關多部門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或同一事項的多個檢查,要盡可能合並或納入跨部門聯合檢查範圍;同一係統的上級公安機關已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的,應告之下級公安機關不再就同一事項對該企業進行檢查。
三、嚴格執法檢查程序。各級公安機關實施執法檢查時,應向被檢查企業提供執法檢查有關文書和有效執法證件。執法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或執法檢查文書的,企業有權拒絕檢查。應當對執法檢查程序啟動、調查取證、審查決定、送達執行等執法環節實行全過程記錄,做到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可回溯管理。
四、嚴肅執法檢查紀律。各級公安機關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實施行政執法檢查,不得“隨意檢查”“任性執法”,不得影響或幹擾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原則上不得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陪同,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回扣、報酬等,不得在被檢查企業報銷任何費用,不得參加被檢查企業組織的宴請、娛樂、旅遊等活動,不得利用執法檢查等工作便利為本人、親友或者他人謀取利益。
五、實行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罰製。對《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關於市場主體首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免罰清單》涉及的市場主體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如果單位或單位負責人主觀上沒有惡意,客觀上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等實際危害後果,且具備整改條件,經公安機關提醒後市場主體及時整改的,可免於行政處罰,上級部門對相關輕微違法行為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各級公安機關要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積極發揮行政指導服務作用,推行“服務型”執法檢查;對輕微違法行為的企業,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要主動及時為企業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導服務,千方百計為企業排憂解難。
七、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暢通企業投訴舉報渠道,打通政企溝通“最後一公裏”。對企業和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受理,並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八、嚴格考核問責。各級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是規範行政執法檢查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並切實規範本單位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對違反相關規定亂檢查、借檢查之名“索拿卡要”以及在檢查中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部門及相關人員,實施精準問責;涉嫌犯罪的,依法處理到位。
附件:1.《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關於市場主體首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2.《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負麵清單”》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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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關於市場主體首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免罰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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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輕微行政違法行為名稱 |
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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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單位未建立和落實主要負責人治安保衛工作責任製 |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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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單位未製定和落實內部治安保衛製度 |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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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未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知識培訓、考核 |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第十九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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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製定內部網絡安全管理製度和操作規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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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未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條例》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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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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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駕駛室放置物品妨礙安全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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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機件不全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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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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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機動車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間通行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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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未按規定噴塗放大的牌號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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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掛車機件不全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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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誌指示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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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機動車違反警告標線指示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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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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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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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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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湖南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執法裁量基準》第四款第一項 |
備注:該18項涉及市場主體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如果單位或單位負責人主觀上沒有惡意,客觀上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等實際危害後果,且具備整改條件,經公安機關提醒後市場主體及時整改的,才可免予行政處罰。
附件2
麻陽苗族自治縣公安局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負麵清單”
一、濫用監管職能
1.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有訪不接,久押不決、久拖不辦;
2.在行政管理中濫用自由裁量權,對企業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違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
3.濫用刑事強製措施,隨意對企業法人代表采取強製措施,隨意查封企業賬戶;
4.擅設審批門檻、擅增審批事項、拖延審批時限;
二、違規獲取薪酬
1.違規在企業任職或者掛名、掛證、擔任顧問領取薪酬、獎金,和違規安排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到企業擔任高級職務或者掛名領薪、兼職取酬;
三、違背公正公平
1.違規插手幹預或過問涉企案件;
2.包庇縱容各類欺行霸市、破壞營商環境、“市霸”“行霸”“村霸”等侵害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四、違規吃拿索要
1.索取、接受企業各種饋贈、宴請、娛樂活動,轉嫁攤派、占用企業財物;
五、違規幹預經營
1.違規幹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損害企業合法權益或者為企業及其負責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2.製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區別對待各類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