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下午,懷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特勤大隊召開頑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媒體通氣會,曝光了三起典型交通違法案例。

案例一:2019年12月5日16時許,翁某某駕駛兩輪電動車由南往北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紅星路肉聯廠路口違反交通信號燈左轉彎時,與由北往南王某駕駛的兩輪電動車相撞,造成駕駛人王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經調查取證,翁某某駕駛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王某按規定正常通行,無責任。

案例二:2019年12月8日12時20分,楊某某駕駛車牌號為湘NCxxxx的小型轎車,由南往北行駛至懷化市鶴城區湖天大道路段時,追尾同車道張某燕駕駛車牌號為湘NDxxxx的小型轎車,造成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製動措施的安全距離。”當事人楊某某駕駛機動車未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的行為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張某某按規定正常行駛,無責任。

下一步,懷化交警將持續開展道路專項整治行動,逐步形成常態化、製度化、規範化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製。同時,懷化交警呼籲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告別交通陋習,杜絕頑瘴痼疾,遠離交通隱患,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文明的交通環境。

(記者 楊戟 實習生 皮丫男 周亞麗 劉化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