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續做好用地保障。一是嚴格控製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二是持續做好重點項目土地要素保障服務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資料並履行實質性審查職責,重大項目用地必須按省廳要求按時保質完成報批,用地報批一次性通過率不得低於全省平均值;

(二)持續做好供地保障。(1)繼續推進批而未供土地處置工作。一是針對批而未供土地存在的問題(征地拆遷未完成、已供未備案、未供先建等問題),逐宗製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二是縱向加強與市局、省廳對接,橫向加強與兄弟縣市業務交流,謀劃解決問題辦法,積極消化已供未備案、未供先建等難點批而未供土地處置。(2)積極做好土地出讓方麵曆史遺留問題處理工作。曆史遺留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用活用足國家關於房地產領域政策,解決群眾急難悉盼問題。

(三)持續做好礦產資源保護。(1)加強砂石土礦專項整治工作力度。在取得前有的整治的工作上,加快解決砂石土礦行業曆史遺留問題,清理縣域內尚未拆除到位設施設備,完成關閉注銷砂石土礦企業土地複墾複綠工作。(2)新設礦業權投放工作。依據麻陽苗族自治縣砂石土礦專項規劃,加快完成建築石料用灰岩礦、磚瓦用頁岩礦礦業權投放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礦業權投放指標、區塊,全力保障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對砂石骨料的需要,促進縣域經濟建設發展。(3)綠色礦山建設工作。新增錦和鎮黃泥塘建築石料用灰岩礦綠色礦山建設,依據省廳關於綠色礦山建設的標準,加快編製綠色礦山建設方案,督促礦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綠色礦山建設,並納入省廳綠色礦山數據庫。

(四)持續做好地災防治。(1)開展地質災害“三查”工作。對在冊隱患點、切坡建房戶、“四臨”住戶開展動態巡查,結合汛後複查摸清動態變化情況,對可進行排危除險地安排好治理方案,充分利用省級資金和縣級配套資金抓住有利天氣看展工程治理,確保資金使用和良好治理效果。(2)進一步完善村級轉移預案,築牢地質災害防治籬笆。製定村級避險轉移預案,建立全縣地質災害轉移避讓指揮作戰圖,對地質災害受威脅群眾,切坡建房、“四臨”住戶建立信息台賬,明確轉移縣、鄉、村三級指揮,科學規劃轉移路線,設置集中安置點,儲備相應生活物質,保障轉移群眾基本生活醫療。舉行地質災害緊急避險演練,通過演練,進一步增強縣、鄉(鎮)兩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協同指揮能力,增強應急處置效能。(3)加強宣傳培訓,提升全民防災意識,打造一支高素質群測群防隊伍。大力推進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普適性監測設備,推進“人防+技防”的應用,目前我縣共安裝普適性監測設備50處、專業監測設備2處、村部雨量站18處,構建了地質災害科學防災體係。同時堅持做好群測群防工作。利用“4.22”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進校園”宣傳活動,“5·12”等主題宣傳日和鄉鎮趕集日進駐鄉鎮設點、進戶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宣傳,提高人民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升防災能力。

(五)持續做好國土空間規劃編製。2024年基本完成村莊規劃質量提升工作任務,全麵完成鄉鎮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製審批和上圖入庫,實現鄉村地區用途管製和建設管控依據全覆蓋,全麵完成各類改革、試點、示範村和人居環境提檔升級的村莊規劃提升和上圖入庫。

(六)持續加大行政執法監察力度。(1)繼續以衛片執法為主線,加大宣傳執法力度,力爭使全縣違法用地零增長,違法占用耕地的情況得到有力遏製,下發的圖斑力爭100%及時核查到位、100%整改到位,整改銷號90%以上,實現存量違法圖斑清零。(2)加大土地、礦山、規劃、測繪的巡查力度,建立巡查長效機製,明確專人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台賬,把巡查長效機製落到實處,對違法行為力爭做到早發現、早製止、早整改。做好礦山打非治違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做好規劃執法和批後監管工作,做好土地利用動態巡查,使閑置土地處置率80%以上,新增閑置土地麵積零增長。

(七)持續做好不動產登記服務。(1)目前我縣還有大量遺留問題的不動產權證還沒有辦理,計劃爭取在2024年年底前全部解決曆史遺留辦證的老大難的問題。(2)加快推進“交房即交證”和水、電、氣、網聯動過戶工作的開展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