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縣民政工作在省廳、市局的關心和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全局上下齊心協力,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積極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宗旨,強化服務意識,突出工作重點,狠抓落實,出色地完成了各項民政工作的預定任務,為全縣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2020年工作情況報告

(一)加強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化管理

1.完善社會救助體係。今年來製定出台《2020年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工作實施方案》、《麻陽苗族自治縣建立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對象救助幫扶長效機製工作方案》,就保障條件、申報程序、工作措施等做了具體規定,切實做到社會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推進社會兜底保障工作有效開展。同時,印發《關於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關於在鄉(鎮)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製度的通知》、《關於印發特困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提質改造三年(2020-2022)行動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推動社會救助政策落實到位。

2.持續開展低保清理核查工作。製定了《關於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麻民字〔2020〕16號),進一步規範申請審批程序,著重抓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工作,全麵了解申請對象家庭的基本狀況,全麵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救助對象的精準認定。多次召開民政工作會議,對18個鄉鎮的民政員進行業務培訓,規範城鄉低保的申請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公示等程序。同時加強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保障範圍,對不符合條件的,特別是死亡對象及時予以清退,組織6名黨組成員分組帶隊下鄉,安排局內18名中層幹部跟進、督促、協助各鄉鎮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和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截至12月,全縣農村低保對象新增872戶2224人,取消164戶559人;城市低保對象新增25戶46人,取消29戶59人,做到了“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3.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和人均救助水平。根據2020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月人均救助水平的要求,我縣從2020年1月1日開始調整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救助水平標準,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4000元/年,截至12月,月人均救助水平達到270.35元;另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510/月,根據上級部門文件精神,於2020年11月又提標至550元/月,截至12月人均救助水平達到360.38元。另外,根據要求發放價格臨時補貼122747人次455.3萬元,電費補貼6990戶24.7萬元。

4.切實抓好臨時救助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實施臨時救助。同時,不斷規範低保、特困、臨時救助管理,救助信息長期全麵公示,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全縣臨時救助5431人次,發放救助資金481.53萬元。

5.低收入認定工作有序開展。通過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台開展信息比對,堅持每月比對1-2次,核對新申請社會救助對象1414戶4842人,運用省級核對係統複核已享受社會救助對象6242戶13503人,實現100%信息化核對。其次指導鄉鎮民政員與申請低收入家庭認定成員簽定授權委托書,實現申請比對家庭全覆蓋。

6.加強特困人員供養和管理。為做好特困人員照料和管理工作,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100%簽訂委托照料服務協議並服務到位;按照“一戶一檔”要求,社會兜底保障對象建立一戶一檔登記卡,檔案內明確了幫扶部門、幫扶責任人、幫扶內容;目前已納入特困供養對象1821戶1875人,其中集中供養對象512人,月人均供養標準為800元,目前分散五保供養人員1354人,其中農村月人均供養標準為450元,城市月人均供養標準為650元。

(二)推進養老服務與兒童福利事業發展

1.落實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現建有鄉鎮敬老院20所,中心敬老院1所,共有床位數1030個,已入住特困人員512人。加強了疫情期間和汛期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做到24小時值班,確保電話保持通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密切關注地勢較低、沿河近、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敬老院相關情況,全年無安全事故發生。

2.落實兒童福利政策。2020年孤兒養育費進行了提標,社會散居孤兒補貼標準提高到了每人每月950元,機構孤兒養育補貼標準提高到了每人每月1350元,為26名孤兒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補貼34.8萬元;根據湘民發[2019]28號文件精神,為我縣困境兒童辦理核定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生活補貼,為207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補貼144.2萬元;開展兒童福利政策宣講27次;開展家長親子主題活動11次;今年1月份以來兒童之家開放137次。

3.規範兒童福利機構送養。我縣有1家兒童福利機構,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共2名。2020年共辦理收養3起,受理收養登記2起,均符合“應送盡送、應送早送”和“先國內,後國外”等要求。

(三)社會福利事業進一步發展

1.福利、福彩事業持續發展。做好了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根據重點民生實事項目要求,今年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標準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截至12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累計發放27285人次,累計發放金額177.3萬元,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累計發放16237人次,累計發放金額105.5萬元;我縣共有福彩銷售站點29家(其中福利彩票銷售站25家,於2020年9月18日開業的福利彩票戶外銷售亭4家),專營率為100%,今年福利彩票銷售額達1175萬元,全市排名第四。

2.慈善事業持續發展。目前我縣設有慈善會1家,每年按時進行年檢,及時向縣民政局報告年度工作。縣慈善會堅持“扶貧濟困”宗旨,積極開展多形式的慈善活動,著力營造社會向善氛圍,慈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2020年,縣慈善基金總額達265萬元,比去年增長15.21%。全年募集和接收善款176.4萬元,接收慈善組織轉入送溫暖物資臘肉、臘魚以及抗疫物資總價值22.16萬元。積極開展慈善救助,全年撥出和發放善款共計135.42萬元,轉出和發放物資價值22.16萬元,惠及8.79萬人次。

(四)公共管理服務進一步提升

1.抓好社會組織管理。深化社會組織管理改革,持續開展領導幹部在社會組織兼職的情況排查和清理工作,同時督促各類社會組織、社會團體配合開展禁毒宣傳、掃黑除惡宣傳等工作,指導和協助辦理注冊登記和年檢手續。目前我縣共有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199家,其中社會團體119家,民辦非企業單位80家;另有備案社區的社會組織72家。全縣社會組織黨支部共有14個,建有1個孵化基地,有辦公場地,配齊了辦公設施。

2.依法規範開展行政區劃變更及日常管理。嚴格按規定規範開展行政區劃變更,今年新設立龍升社區,程序合法合規,轄區居民已妥善安置,轄區民情和諧穩定;全縣行政區劃明確,完成了省市布置的邊界界址聯檢,與鶴城區對界址進行了實地檢查、拍照,形成了報告書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根據(湘民發〔2019〕14號)(湘民電〔2020〕28號)等文件精神,對縣內的“大、洋、怪、重”不規範地名進行了摸排登記;製定了《關於推進村規民約與和居民公約修訂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了修訂程序、內容要求、工作要求;按照程序完成了全縣222個行政村(社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修訂工作,並全部向司法部門申報了備案審查;鼓勵和引導村(社區)積極挖掘內容規範、有正能量的村規民約,參與優秀村規民約評選,目前村情、村貌、民風都得到了有效改善。

3.積極參加婚姻登記等級評定工作。進一步規範婚登檔案管理,全麵實現婚姻登記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完整統一的婚登信息數據庫,有效遏製了重婚、騙婚、冒名頂替等現象。截至12月,我處共辦理結婚登記2042對,離婚登記1249對,補發結婚證644對,補發離婚證62本,登記合格達100%。

4.落實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及時將滯留人員身份信息在全國救助尋親網、“頭條尋人”等平台發布,聯合縣公安局進行DNA比對,幫助8人成功返家;疫情期間每天收集上報站內防疫情況和受助對象健康狀況,做好站內衛生消毒工作,加強出入人員登記管理,用好局裏發放的口罩、消毒液、測溫槍等物資,工作人員輪崗值班,保持電話暢通,隨時準備為因疫情導致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的人員給予救助。縣域內流浪乞討人員清零,救助站及托養在永康精神病醫院的服務救助對象零感染。

5.持續做好城區殯葬改革集中治喪工作。堅持執行集中治喪應急值班製度,局黨組成員帶隊,和局內中層幹部分組值班,每天與社區對接排查違規治喪情況。疫情防控期間,縣殯儀館嚴格按照公共衛生事件患者遺體處置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製,嚴格控製出入;印發《給參與集中治喪服務對象的“一封信”》、張貼《十個嚴禁》,積極推動喪事簡辦,未發生聚集性傳染,未發生涉及殯葬改革、服務、管理方麵的負麵輿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