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發展改革委】湖南發布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14周歲以下兒童、現役軍人家屬可免門票
4月24日,省發改委聯合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湖南省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自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明確,依托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國家公園、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國家公共資源興建的景區門票價格以及景區內大多數旅遊者需要乘坐的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具有同質性、或已形成有效競爭的門票價格和景區講解服務、旅遊者選擇性強的其他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
門票優惠方麵,《辦法》擴大了優惠群體範圍,對14周歲(不含14周歲)以下的兒童、65周歲(含65周歲)以上老年人、殘疾人、現役軍人、現役軍人家屬、“三屬”(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遺屬)、殘疾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實行門票免票優惠,鼓勵對退役軍人實行票價減免優惠;景區內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對上述門票優惠對象實行半價優惠,對14周歲以下的兒童免票。此外,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製定相應的優惠措施並對外公示。
《辦法》進一步明確,所有景區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在其網站和收費場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與門票相關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門票減免具體範圍和標準以及單獨收費等相關服務價格和“12315”價格投訴舉報電話;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景區應公示收費依據。
省發改委介紹,相對於2019年的規定,《辦法》加強了部門協調聯動,規範了定價程序,擴大了優惠群體範圍,強化了景區公示要求,有助於進一步完善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製,推動我省旅遊產業轉型升級。
(文/鄭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