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2024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1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0、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1、其他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麻陽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的政策法規;擬定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複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製定我縣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全縣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負責全縣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開展全縣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能。縣退役軍人事和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係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體係,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世界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係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以及相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擬訂全縣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和中央、省在麻單位計劃安置工作,負責做好相關信訪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四)就業創業和軍休管理股。擬訂全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複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並做好相關信訪接待工作。
(五)擁軍優撫股。承擔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切實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人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工作,並做好相關信訪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規劃政策工指導實施。負責全縣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全縣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烈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定軍人公墓建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權限內負責的烈士評定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4794.8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488.47萬元,增長11.34%(增長原因是每年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正常提標,人員工資每年普調增加,社保費用每年增長等)。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78.81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4016萬。
2024年支出預算4794.8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488.47萬元,增長11.34%(增長原因是每年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正常提標,人員工資每年普調增加,社保費用每年增加等)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19.3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44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794.81萬元,增加488.47萬元,(增長原因是每年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正常提標,人員工資每年普調增加,社保費用每年增加等)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719.3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5.44萬元。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371.61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82.4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3.7萬元。
2、項目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4016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按項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務支出:16萬元;按項目管理地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4016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47.2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8萬元。減少原因專項工作經費比上年減少。
2、“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5萬元,和上年預算一樣.其中:公務接待費5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4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 31.2萬元,主要包括:交通費用 1 萬元、工會經費12 萬元、租賃費 1.5 萬元、公務接待費 3 萬元、水電費 2 萬元、維護費 1 萬元、差旅費 5 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7萬元‘辦公費3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年初部門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資金計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24 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縣級領導幹部用車*輛、一般公務0單價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台(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6、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無新增資產
7、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4年我單位整體支出4794.81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1個,涉及項目支出4439.2萬元,其中1、專項工作經費16萬元。2、縣級配套“進藏進疆”義務兵家庭一次性獎勵資金:25萬元;3 、縣級配套“大學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48萬元。4、 預列軍隊移交政府的離退休人員安置:90萬元。5、縣級配套義務兵家庭優待金:174.2萬元。6、預列上級配套義務兵優待金:346萬元。7、預列上級配套優撫資金:3400萬元。8、縣級配套 重點優撫對象大病醫療救助:50萬元。9、上級配套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項目經費補助:100萬元。10、縣級配套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教育培訓經費和一次性補助:180萬元。11、信訪及公共安全經費:1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